金瑞矿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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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5-04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

亿柒仟叁佰肆拾万肆仟伍佰元整

( RMB 273,404,500.00元)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捌佰壹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1 拾柒万陆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 RMB 288,176,273.00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元)整。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并办理

完相关事宜后,再就因此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贰亿柒仟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贰亿捌仟捌佰壹拾柒万

叁佰肆拾万肆仟伍佰肆拾壹股

2 陆仟贰佰柒拾叁股(288,176,273.00 股),其中普通

(273,404,541.00股),其中普通股为贰

股为贰亿捌仟捌佰壹拾柒万陆仟贰佰柒拾叁股

亿柒仟叁佰肆拾万肆仟伍佰肆拾壹股

(288,176,273.00 股)。

(273,404,541.00股)。

1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中确定的 司住所地或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

3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 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的,视为出席。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权。 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4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

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5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

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会提供便利。

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薪酬与考核、预算、关联交易控制专门委员会。专门

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6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超过半

事需超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各专业委员会中,应有

数并担任召集人,各专业委员会中,应

独立董事参加。

有独立董事参加。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遵循以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

下决策程序和机制: 制:

㈠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

7 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现金分红具体 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事会审议。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2

表明确意见。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对 还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年度利润分配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 题。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决策程序

㈡ 董事会提出的分红建议和制订的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

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

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发表明确意见。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 2、公司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确需进

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题。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㈢ 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排等的变化因素提出新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听取监

方案,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就拟调整或变更后的现金分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红政策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

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

和长期发展等需要调整或变更本章程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股东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

回报规划的,应从保护股东权益出发, 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由独立董事发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

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

㈤ 董事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 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或者审议制 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须经全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以及三分之二以上 4、与现金分红相关的信息披露

独立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更现金分红政策或审议事项涉及修改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

《公司章程》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

㈥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 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董事会调整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

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董事会、股东 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

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监 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督。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

公司对有关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及 情况;

时进行信息披露。独立董事按本章程规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定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股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

东回报规划发表的独立意见应当在董 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会决议公告中一并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 议的要求;

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 用;

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3

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报告期盈 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

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还 详细说明。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 (三)利润分配的监督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

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

其执行情况。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执行以下利润分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配条

配政策: 件:

㈠ 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 (一)利润分配政策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㈡ 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

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 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 2、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

事项。 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

㈢ 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 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并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

㈣ 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 ㈤ 现金分红条件:除非不 3、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 配,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4、在公司盈利年度、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他投

8 ㈥ 股票分红条件:公司根据盈利情况 资计划、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 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㈦ 可分配利润:公司按本章程第一百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可供分配利润,利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金分红政策:

润的范围。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㈧ 现金分红最低限:在不损害公司持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㈨ 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红方案;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二)公司利润分配条件

4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应获分配的 1、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

公司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正;

配政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

㈠ 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已不符合公司外 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真实合理

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要求; 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㈡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中国 2、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

㈢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 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确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其他情形。 利;

(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

润余额为负数;

(4)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

(5)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

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

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六届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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