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 2015-023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120,000 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4-027)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4-028)。
截 止 2015 年 5 月 28 日 , 公 司 已 按 承 诺 将 暂 时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1,199,780,000.00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到期的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
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既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利息支出。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