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摩托”)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
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对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进行资
格审查,本人同意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汇洋企业有限公司对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认为林
作明、郭东劭、周西平、蔡良正、刘文君、陈冀斌、林华中、金德昭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担任公司董事资格的规定。
二、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对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同意温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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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认为张台安、顾宇倩、罗颜斌、钟瑞庆、高
玉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
金学良 刘海生 琚春华 沃健 肖长年
201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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