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3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通知。
(三)2015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9 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八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祥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迎春先生为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八届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的公司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学仁 委员:周 斌、徐 祥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世伟 委员:钱学仁、周 斌、李迎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 斌 委员:于世伟、李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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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 祥 委员:关兴江、李迎春、钱学仁、
潘泉利、施长君、李劲松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新欢先生为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潘泉利先生和施长君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李劲松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刘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新欢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潘泉利先生和施长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劲松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刘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
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钱学仁、周 斌、于世伟。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迎春,男,生于 1968 年 5 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
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抄纸六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
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潘泉利,男,生于 1965 年 3 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
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三车间主任、化学车间主任;牡丹
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3 年 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施长君,男,生于 1964 年 6 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
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电气分厂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厂
长助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公司设备能动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3 年 2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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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松,男,生于 1964 年 4 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
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二车间副主任、主任,技术处处长、
开发办主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03 年
2 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工程师。
刘君,男,汉族,1963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牡丹
江造纸厂财务科会计;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刘新欢,男,汉族,生于 1968 年 9 月,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历任牡丹江
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科员,2006-2010 年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 年-2015 年 4 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处处长,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本着规范运作、防范
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
用单次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投资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投资金额:公司单次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3、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商业银行
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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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投资实施负责人:财务总监;投资操作负责部门:财务部。
3、风险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每个季度末对所投资理财产品项目进行
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评估各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
4、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性资
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
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2、公司需对投资的审核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3、同意公司全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
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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