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15-03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丰文
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与大丰市人民政府及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已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相关情况详见
公司 2013 年 9 月 28 日(临 2013-037)号公告、2014 年 2 月 28 日(临 2014-003)
号公告。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共收到大丰市人民政府按约支付的归还款共
计 363,762,405 元(其中:本金 307,516,800 元;补偿利息损失 56,245,605 元)。
相关还款情况,公司已在 2013 年年度报告、2014 年 7 月 9 日《关于诉讼调解进
展情况的公告》(临 2014-026)、2014 年半年度报告、2014 年 12 月 4 日《关于诉
讼调解进展情况的公告》(临 2014-035)中予以披露。
因公司与大丰市人民政府及大丰市国土资源局计算补偿利息时,采用不同计
算方式,对补偿利息金额存在争议,公司就此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2014 年 12 月 1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丰
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对大丰市人民政府及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
省高院(2013)苏民初字第 0053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尾款的案件,案号为(2014)
苏执字第 00021 号,该情况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关于诉讼调解进展情况
的公告》(临 2014-035)和 2014 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大丰市人民政府支付的尾款 2,905,171.56 元。
至此,公司共收到大丰市人民政府按调解协议支付的归还款共计 366,667,576.56
元(其中:本金 307,516,800 元;补偿利息损失 59,150,776.56 元),该诉讼调解
执行完毕,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