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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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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一、会议议程………………………………………………………………………………3二、会议议案………………………………………………………………………………3
1、审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3三、会议材料附件…………………………………………………………………………5
1、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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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6 月 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3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3、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四、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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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票人: 监票人: 统票人:五、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七、主持人:请统票人宣布表决结果;八、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的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九、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徐伟民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十、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 5 页 共 7 页附件一: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5-02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贷款对象: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8.5%
担保方: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
一、 委托贷款概述(一) 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本公司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织染”)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包含6亿元)。委托贷款用于金瑞织染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8.5%。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二) 本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1、 名称: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2、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与博园路交界处3、 主要办公地点: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与博园路交界处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5、 法定代表人:陶惠江6、 注册资本:11005万美元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 6 页 共 7 页7、 经营范围:从事高档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加工。8、 股东:依时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9、 金瑞织染近三年来产品市场稳定,偿债能力持续优化。10、金瑞织染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1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0,098.02万元,净资产105,632.1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91.59万元,净利润7974.37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总资产201868.68万元,净资产107,927.7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3,489.69万元,净利润2295.55万元(未经审计)。
三、 担保方基本情况1、名称: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2、成立时间:1988年4月18日3、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4、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河北路88号5、法定代表人:钱刚6、注册资本:3662万元人民币7、股东: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村民委员会持有100%股权8、经营范围: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200.87万元,净资产62381.2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791万元,净利润4408.30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总资产102459.10万元,净资产62879.1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101.11万元,净利润497.87万元(未经审计)。
四、 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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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金瑞织染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提供了担保,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可控。
五、 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借款人信誉良好, 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信誉及资产状况较佳。
六、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累积对外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3、 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