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94 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3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名城金控(集团)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030号关于设立名城金控(集团)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的相关承诺函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人事聘任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何爱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林永经先生、郭成土先生、张白先生、马洪先生发表如下关于高管聘任的独立意见:经审查,何爱珍女士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查,何爱珍女士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何爱珍女士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议案。
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32号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
何爱珍女士简历:
何爱珍,女,1964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福建中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正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经审查何爱珍女士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