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证券代码:600299 编号:临 2015-032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2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
交的《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