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 2015-019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
期为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
近日公司共发生3笔委托理财:
1、与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信证券”)、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西藏同信证券同心812贵州黔南市政建设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合同》,根据该管理合同,公司拟购买3,000万份该集合计划,每
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与同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关联关系。
2、与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瑞投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植瑞-长青2号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根据该基金合同,公司拟购
买3,000万份该基金份额,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期限3个月;公司与植瑞投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订《中融-鑫瑞
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资金信托合同》,根据该信托合同,公司
拟购买5,000万份该信托单位,每份信托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期限18个月;
公司与中融信托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产品一:
1.产品名称:西藏同信证券同心812贵州黔南市政建设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
以有明确预期收益的集合资金信托等为投资对象,在以资产安全性为优先考
虑的前提下,获得风险控制下更高的稳健收益。
4.资产配置策略:
集合计划资产主要配置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万向信托-黔南投资应
收款债权投资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剩余资金以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
理。
万向信托发行的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受让黔南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黔南投资”,其长期信用等为AA级)对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共
计人民币114,932万元应收账款债权。黔南投资应根据信托交易文件约定的时间
和金额回购该应收账款债权。
该集合信托计划项下风险控制措施主要为:
黔南州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为该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黔南投资持有的上述应收账款债权的偿还金额列入黔南州财政预算。
黔南州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在黔南投资在履行回购应收账款的义务出现
资金缺口时,对缺口部分进行差额补足。
5. 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
6. 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11.00%
预期年化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的保证本金或收益承诺。最终实现的利益,根
据集合计划的管理、运用、处分情况而定。
7.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每自然季度末和集合计划终止日进行收益分配。
产品二:
1.产品名称:植瑞-长青2号投资基金
2.产品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契约型
3.产品投资目标:力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资产的稳健增值。
4. 投资范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直接投
资于或通过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间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
中融-鑫瑞1号集合信托计划或第三方持有的该信托收益权等低风险资产,也可投
资有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其他标的。
5.认购份额类型:A类基金份额
6.投资期限:基金存续不设固定期限,本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投资期限为3
个月,在本期投资单元届满前的在开放日可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公司届时
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产品运作实际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或选择滚动投资下一
期投资单元。
7. 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8.00%
预期年化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的保证本金或收益承诺。最终实现的利益,根
据基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情况而定。
8.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每一期投资单元结束时分配基金收益。
产品三:
1.产品名称:中融-鑫瑞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主要投资领域:主要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
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或通过以有
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信托受益权等方式投资于其他风险可控的
项目及产品,以期为受益人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为了保证信托计划的稳健运行,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不得用于资金拆
借、对外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债券正回购、QDII产品(代理客户境外理财产品)、
黄金期货等商品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等产品以及法律禁止投资的领域、对
象。
4.认购份额类型:B2类优先级信托单元
5. 投资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限8年,本次认购的B2类优先级信托单元封闭
期18个月,到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公司届时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产品运作
实际收益情况决定是否赎回,或选择滚动投资下一期投资单元。
6. 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10.50%
预期年化收益率不构成受托人的保证本金或收益承诺。最终实现的信托利
益,根据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情况而定。
7. 信托利益分配:在投资单元存续期和结束时分配信托利益。
三、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理财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
但管理人已经为本次理财做了事前充分的尽职调查,内部风控措施较为完备,违
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3.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1. 公司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部对投资进行了事前充分调研,论证了存在的
风险,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进行操作,财务总监、投资总监、董事
长签署了同意意见。
2. 截止到本次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65,500.00万元
(包括本次11,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资金占公司2014年总资产(合并)的
16.1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同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西藏同信证
券同心812贵州黔南市政建设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2. 公司与植瑞投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植瑞-长青2号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3.公司与中融信托签署的《中融-鑫瑞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
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