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股票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函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5 月 21 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上述情况本人已知悉。
本人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自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