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昌鱼”)拟向贵州黔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锦矿业”)股东北京华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克州神宝华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世欣鼎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全部黔锦矿业股权,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武昌鱼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2015 年 4 月 9 日,武昌鱼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股票开始停牌。公司股票在本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 8.89 元/股,连续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5 年 3月 11 日)收盘价为 6.69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年 4 月 9 日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32.88%。
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000001.SH)从 3290.90 点上涨至3994.81 点,累计涨幅 21.39%。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S 综合”中的“90 综合”。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综合指数(000008.SH)从 2919.01 点上涨至 3497.16 点,累计涨幅为 19.81%。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指数(000001.SH)和综合指数(000008.SH)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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