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答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于 2015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核查意见进行了修订,详见《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 号)之回复》(修订版)、《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 号)之回复》(修订版)和《关于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 号)中涉及评估相关问题的答复》(修订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