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5-04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 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情况
(一)201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张传晕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5】0007号)。
1、《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原项目经理黄晟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非法截留、诈骗及私自减免公司货款事项未在暂缓披露期限届满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5年1月8日才
第1页 共2页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传晕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此予以关注。要求公司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公司针对《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关注函高度重视,立即对未进行及时披露原因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立即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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