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7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了目前已披露的正在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外,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5 月 8 日,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及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并于 5 月 11 日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