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5-21 11:11: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充分了解总经理刘鹏展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聘任刘鹏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邢 敏 计维斌 周 兰

2015 年 5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湖南天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