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019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 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增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公告》(临 2015-02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为进一步提升决策管理水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夏增文
委员:赵东军、盛守青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盛守青
委员:姜永恒、何进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何进
委员:夏增文、盛守青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盛守青
委员:赵东军、何进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孙殿昌先生、周兴先生、聂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进先生、盛守青先生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提名、任职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提名、审核、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聂嘉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殿昌先生、周兴先生、聂嘉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职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聘任决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铁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5-02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管人员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增文: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52 年 5 月 28 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 年 6 月 5 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姜永恒:男,大学学历,1962 年 10 月 24 日出生;曾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何进:男,博士,1966 年 12 月 15 日出生;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实验室总体运营工作,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所兼职研究员、香港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南通大学客座教授等。
盛守青:男,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1 年 12 月 7 日出生;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经济系,1997 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2001 年-2003年在吉林大学商学院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助理会计师;长春光机所科技总公司会计师、总经理助理;2002 年 10 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 3 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兼任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有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晓林:男,大学学历。1952 年 11 月 19 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孙殿昌:男,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58 年 3 月 4 日出生,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芯片一部主任,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兴:男,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74 年 6 月 14 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一部工艺主管;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产品工程师、副经理、经理兼产品总监;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聂嘉宏:男,硕士学历,1977 年 11 月 25 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铁岩:男,大专学历,1975 年 8 月 30 日出生;曾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一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