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修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
们作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九牧王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修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修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薛祖云 童锦治 王 茁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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