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新华闻投 资有限公司 ,现 提名刘红霞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并 已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要求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
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咸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
(六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
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
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λ
(二 )直 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挪 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耆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 ;
(五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耆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耆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近 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j
(八 〉其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近 三年 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于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
(三 )近 三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
(囚 )曾 任职独 立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 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 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
公
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在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
扯
超过六年 。 抽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 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 均
本提名人 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
本提名人完全明自做 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 名人
莒甑 铭 宀
二 0—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