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多 扌 ↓ ,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七属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 明,本 人具备独
立董事 任职资格 ,并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
一、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仵 ,具 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并 己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工作指
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 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 《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
担任上 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 、监
部 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五 )中 国倮监会 《倮险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该公 司或耆其 附属企业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 、
母 儿媳女
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λ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 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 ;
(五 )为 该公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
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 等
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 |
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耆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j或 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
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
(八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 〉近三年 曾被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
(三 〉近三年 曾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
通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以 上 ;
(五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 表的独立意
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
五、包括该公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
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 己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倮 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
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自作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
海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
会发
布的规章 、规定 、通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上
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做 出独立判断 ,不
受公司主要股
东 、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
人将 自
出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 明。
声明人:T琵 ≥护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