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于2015
年3月23日披露了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15]MTN46号)的公告,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注册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
司2014年9月6日、2015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票据发行规模为7
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7.5%,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5
年5月15日,兑付日2018年5月15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本次票据筹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置换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
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中期票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主承销商及薄记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
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票据发行结束
后,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7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
件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 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