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5-02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贷款对象: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8.5%
担保方: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一、 委托贷款概述(一) 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本公司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向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织染”)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包含6亿元)。委托贷款用于金瑞织染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8.5%。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二) 本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1、 名称: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2、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与博园路交界处3、 主要办公地点:江阴市新桥镇新杨路与博园路交界处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5、 法定代表人:陶惠江6、 注册资本:11005万美元7、 经营范围:从事高档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加工。8、 股东:依时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9、 金瑞织染近三年来产品市场稳定,偿债能力持续优化。10、金瑞织染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1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0,098.02万元,净资产105,632.1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691.59万元,净利润7974.37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总资产201868.68万元,净资产107,927.7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3,489.69万元,净利润2295.55万元(未经审计)。三、 担保方基本情况1、名称: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2、成立时间:1988年4月18日3、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4、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河北路88号5、法定代表人:钱刚6、注册资本:3662万元人民币7、股东: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村民委员会持有100%股权8、经营范围:精纺毛纱、呢绒、坯布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200.87万元,净资产62381.2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791万元,净利润4408.30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总资产102459.10万元,净资产62879.1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101.11万元,净利润497.87万元(未经审计)。四、 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金瑞织染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提供了担保,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可控。
五、 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借款人信誉良好, 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信誉及资产状况较佳。六、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累积对外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七、 独立董事意见
1、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3、 本次对外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