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董事意见:
一、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以上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
形。
二、提名程序合法: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以上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跃进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力强、王健、
王翼龙、尹阿奇、任疆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艳钊为公司总会计
师;聘任王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