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5-020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高票据收益,发挥票据融资
功能,降低票据管理风险,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
一、业务概述
目前各分子公司在产品销售回款过程中,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受传统
的票据管理模式和市场准入的约束限制,票据使用只发挥贴现、背书转让支付、
持有到期托收三项基本功能。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本部和各分子公司将
持有的商业票据托管到财务公司和合作银行,财务公司和合作银行为企业提供票
据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票据贴现、票据结算、委托收款等一揽
子服务,实现票据统一管理;以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质押于财务公司和合作银行,
形成公司本部或各分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循环抵押循环使用额度,用于公司
本部或各分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
信用证等其他资产业务。
票据池业务属于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2015 年发生额不超过 40
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不可以为实际控制人、股东方及其
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相关的票据担保业务。
二 、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
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及满足公司需求的其他银行。合作协议一般有效期为一年,
1
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协议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通过多家银行等金融机
构合作,取各家之长,互相补充,全面实现票据融资功能。
三、开展票据池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票据托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专业化管理,减低管理风险和管理成本。
2.提高票据收益,公司收取的商业汇票距到期托收时间平均为 4 个月左右,
公司利用票据池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统一开具 6 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
支付采购款项及工程款,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现金,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通过票据质押贷款或票据贴现回购,审批流程手续
简便,能够随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减少银行授信贷款依赖,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
四、审议程序
1.本业务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经过公司 201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张奕龄、赵魁、张晓慧、王臻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后,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票据池业务是按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的,相关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的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3.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