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000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4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3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4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63,814.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078,885.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京会兴验字第 50580001 号《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历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1、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9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2、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20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3、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2 日,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4、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5、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中国银行铜陵分行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8月 25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6、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2000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7、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2,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900 万元;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9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万元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8、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9、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5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10、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截止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我公司共动用 299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中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9 日,使用到期日期为 2015 年 5月 18 日。2015 年 5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以下两个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半导体封装后工序模具产业化项目 18,000.00 15,907.8885
2 年产 390 台半导体设备技改项目 18,000.00 18,000.00
合计 36,000.00 33,907.8885
募集资金将优先保证“年产 390 台半导体设备技改项目”的实施,如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其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85%,拟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上述资金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中发科技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发科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万联证券对中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中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发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万联证券关于中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