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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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519)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会议议程……………………………………………………………………………03会议须知……………………………………………………………………………05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07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08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09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4议案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5议案六《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18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议案八《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3议案九《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1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2议案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 …33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4议案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5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6议案十五《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37议案十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38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39议案十八《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40议案十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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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3:00
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环保科技园画溪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主持人:董事长卢凤仙女士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会的嘉宾和现场股东(含代理人)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情况、宣读会议须知;
三、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四、宣读会议议案主要内容:
议案内容 报告人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卢凤仙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胡志军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5、《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秘书卢伟明
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苏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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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艺茹、金章罗
9、《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
酬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秘书卢伟明
15、《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胡志军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人员分别回答提问);
六、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七、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每一提案现场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以及每一提案是否获得通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出具现场见证意见;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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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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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正常有序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登记签到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尽量控制在 5 分钟以内),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及持股数量。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在已经办理发言登记手续的股东发言完毕后,再做出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预计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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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 0510-8706173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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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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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728.96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6,379.0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2.92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82.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48.13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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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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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 年是公司发展跨越较大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经理层的领导下,在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经营目标,公司 2014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公正、严格的审计,并对股份公司、海力贸易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实现合并净利润 5,482.92 万元,销售收入 73,728.96 万元。
根据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现就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 年底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一)2014 年底资产情况:
1、流动资产 49,415.21 万元,比 2013 年末的 39,236.21 万元增加 10,179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4200 万,主要是期末应付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应收票据余额增加 2500 万,主要是期末回笼货款增加所致。存货余额增加 1750万元,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所需周转材料和库存产成品增加所致,以上因素共同影响造成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增长 26%。
2、无形资产 2,072.26 万元,比 2013 年末的减少 51.45 万,主要原因是公司无形资产正常摊销导致减少帐面价值。
3、固定资产 9,024.36 万元,较上年减少 384.57 万元,其中公司增加生产设备 685.48 万元,减少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所致。
(二)2014 年底负债及股东权益情况:
1、流动负债 22,604.81 万元,比 2013 年末增加 4,356 万元。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比上年增加 1,500 万元,应付往来货款等较上年增加 800 万元,应付票据比上年增加 2,057 万元,公司通过优化供应商结构,通过增加信用支付代替银行贷款,在节约财务费用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公信力。
2、股东权益 38,137.56 万元,比 2013 年末增加 5,482.92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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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 年度损益情况分析:
(一)2014 年损益与 2013 年损益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4 年实际值 2013 年实际值 增减百分比
1 一、营业收入 73,728.96 67,169.07 9.77%
2 减:营业成本 61,408.88 55,573.83 10.50%
营业税金及附
3 207.12 153.81 34.66%
加
4 销售费用 1,674.06 1,576.62 6.18%
5 管理费用 3,839.01 2,985.04 28.61%
6 财务费用 132.67 1011.81 -86.89%
7 资产减值损失 68.67 181.01 -62.06%
8 加:投资收益 16.13 0 100%
9 二、营业利润 6,414.68 5,686.95 12.80%
10 加:营业外收入 26.60 58.14 -54.25%
11 减:营业外支出 62.19 61.42 1.25%
12 三、利润总额 6,379.09 5,683.67 12.24%
13 减:所得税费用 896.17 757.28 14.16%
四、净利润(净亏
14 5,482.92 4,926.39 11.30%
损以“-”号填列)
(二)损益表项目分析
1、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728.96 万元,同比增长 9.77%,主要是销量较上年增加 13.63%所致。其中主要原因,其一是外销规模进一步扩大,2014 年实现外销销售 1.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60%;其二是由于公司加大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促使公司老客户如南京 LG、海信系列、苏州三星等销售有较大幅度增加。
2、营业成本 61,408.88 万元,同比增长 10.50%,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是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产能扩大的前提下,主动让利于客户,造成毛利率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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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税金及附加 207.12 万元,同比增长 34.66%。主要是销售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 1,674.06 万元,比 2013 年度增长 6.18%,增加原因为:(1)、公司对外销售规模扩大,造成外销出口报关等费用增加 107 万,差旅费增加 10万。(2)员工薪酬增加 43 万。
5、管理费用 3,839.01 万元,同比增长 28.61%,主要是(1)、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增加研发费用 390 多万元。(2)、员工薪酬增加 101 万元。(3)为改善现场办公条件投入改造费用 80 多万元等所致。
6、财务费用 132.67 万元,同比下降 86.89%,主要是公司更多地采用银行信用方式支付货款,节省了财务费用的支出。同时报告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增加了 30 多万汇兑收益,冲抵了部分财务费用。
7、营业利润 6,414.68 万元,同比增长 12.80%。
8、营业外收入 26.60 万元,同比减少 54.25%,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 62.19 万元,基本与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计提地方综合规费。
10、利润净额 5,482.92 万元,同比增长 11.30%,主要是营业利润增长所致。
三、2014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2014 年度每股收益 0.914 元,较上年增加 0.093 元。
2、2014 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8,137.56 万元,每股净资产 6.35 元。
3、净资产收益率 15.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14.71%。
4、公司资产负债率 37.31%,较 2013 年上升 1.51 个百分点。
5、流动比率为 2.19,较 2013 年上升 0.03 个百分点;速动比率 1.67,较 2013年上升 0.07 个百分点。
2014 年公司经营班子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在 2013 年的经营成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 2014 年的各项经营目标,公司 2014 年良好经营收益为 2015 年公司整体工作和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适中,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改善,说明公司目前的偿债压力有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所缓解。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领导下,有信心在抓好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寻求储备新项目,培育新利润增长点,以保证公司未来持续增长。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3,790,886.63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29,218.8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54,829,218.83 元基础上,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482,921.8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5,773,699.23 元,2014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35,119,996.1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 1.4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 1,12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43%,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公司基于目前仍然处于成长期,项目投资与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受宏观经济经济影响,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同时行业竞争逐步加大,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政策,从长远考虑,公司适当提高了利润留存的比例,通过项目投资建设、营销网络建设和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的盈利和分红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生产运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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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 201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不考虑因宏观经济陷入通胀或通缩等极端情况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2015 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81,101.86 万元,比 2014 年增长 1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75万元,比 2014 年增长 8.9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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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1 日
附:《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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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1、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编制。
2、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不考虑因宏观经济陷入通胀或通缩等极端情况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3、本预算报告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海力贸易有限公司
二、2015 年经营目标
2015 年经营目标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81,101.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5,975 万元,分别同比上年增长 10%和 8.97%。
三、利润预算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减百分
序号 项目 2014 年实际值 2015 年预算值
比
1 一、营业收入 73,728.96 81,101.86 10%
2 减:营业成本 61,408.88 68,163.86 11%
营业税金及附
3 207.12 227.83 10%
加
4 销售费用 1,674.06 1,841.47 10%
5 管理费用 3,839.01 4,222.91 10%
6 财务费用 132.67 -100.00 -175%
7 资产减值损失 68.67 50.00 -27.2%
8 加:投资收益 16.13 300.00 1760%
9 二、营业利润 6,414.68 6,995.79 9.0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0 加:营业外收入 26.60 25.00 -6.00%
11 减:营业外支出 62.19 60.00 -3.52%
12 三、利润总额 6,379.09 6,960.79 9.12%
13 减:所得税费用 896.17 985.79 10.00%
四、净利润(净亏
14 5,482.92 5,975.00 8.97%
损以“-”号填列)
注:
(1)销售收入增加,公司将继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扩大公司在现有客户中的产品占有份额,积极开拓新客户。同时 2015 年公司将把外销作为突破口,目标是 2014 年外贸销售额的 1.5 倍。
(2)在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采用了科学的方法加上合理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产品的成材率,以求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结构,在保证质量、及时供货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但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主动出击,让利客户占领市场,毛利率的下降也是在所难免。
(3)销售费用增加:2015 年由于销售规模的扩大,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考虑到运费上涨、外贸费用增加等因素,销售费用按 10%递增测算。
(4)管理费用增加:2015 年公司仍需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开发满足市场需要的新品,预计将增加投入 220 万元。
(5)财务费用的减少: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成功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中有 5000 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以,公司 2015 年将基本不再向银行融资,减少了财务费用的开支,另一方面,应付票据的开具,增加了保证金的定期存款收入。
(6)投资收益的增加:运用公司募投资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进行保本理财,预计增加收入 300 万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交易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发生的或延续至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如下:
1、偶发性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卢凤仙 本公司 1,100.00 2013-1-4 2014-1-4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3-6-5 2014-2-5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300.00 2013-7-11 2014-1-11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400.00 2013-7-30 2014-1-30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700.00 2013-8-9 2014-2-9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3-8-6 2014-2-5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3-8-20 2014-2-19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3-9-16 2014-3-15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900.00 2013-11-27 2014-11-26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2,000.00 2013-9-4 2014-9-3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3-8-2 2014-8-1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000.00 2014-1-24 2015-1-23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2-19 2014-8-18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3-14 2014-9-13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6-26 2014-12-25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100.00 2013-12-31 2014-12-30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200.00 2014-4-28 2014-10-28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1,100.00 2014-3-11 2014-9-11 是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0 2014-9-23 2015-9-22 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11-28 2015-5-27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12-3 2015-6-2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500.00 2014-12-5 2015-6-4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4,000.00 2014-11-26 2016-11-26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350.00 2014-11-6 2015-5-6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250.00 2014-11-6 2015-5-6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2,500.00 2014-11-28 2015-5-28 否
卢凤仙 本公司 1,500.00 2014-12-5 2015-6-5 否
(2)应付关联方款项(金额单位:元)
无
(3)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单位:元)
应收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胡志军 201,467.18 10,073.36 70,955.00 3,547.75
小计 201,467.18 10,073.36 70,955.00 3,547.75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5)向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无
2、经常性关联方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形。
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系(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凤仙女士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时对公司给予无条件担保,公司未对其提供反担保措施。(2)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胡志军先生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同时还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因职务需要存在部分小额周转备用金的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期限为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2、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产品种类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7、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截止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护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八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附件: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2014 年度,我们作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有关材料,进行独立、审慎、客观判断,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七名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2014 年度,独立董事霍杜芳女士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于 2014 年 11 月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201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苏中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苏中一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如下:
1、苏中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58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国际高级财务管理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曾任国务院发展中心宏观部咨询研究员,财政部办公厅研究处主任科员、信息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平安保险集团投资决策委员、证券咨询部总经理,西南证券研发中心总经理,富勤国际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嘉会计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师事务所及中嘉德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部主任、总咨询师。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兼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金章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65岁,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原航空工业部贵州省安顺市16号信箱(3017厂)财务室主任,江苏省金坛柴油机厂财务负责人,无锡动力机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等。目前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还兼任江苏凌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孙艺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41岁,本科学历。曾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执教。2001年4月至今在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目前担任该所合伙人、律师。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年应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次
姓名 出席 出席 未亲自出席会 大会的次 说明
事会会 数
次数 次数 议 数
议次数
金章罗 7 7 0 0 否 4 在任
孙艺茹 7 7 0 0 否 4 在任
苏中一 1 1 0 0 否 0 在任
霍杜芳 6 6 0 0 否 4 离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慎判断,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问询、了解议案的辅助材料或背景资料;参会过程中主动与管理层沟通与讨论,充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发表独立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本年度,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4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机会、年报审计期间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项目建设、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情况,同时日常中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环境变化及生产运营等情况;管理层能根据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征求我们的意见或听取我们的建议,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我们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系(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凤仙女士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时对公司给予无条件担保,公司未对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2)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胡志军先生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其同时还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因职务需要存在部分小额周转备用金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 2014 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持股比例低于 50%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的情形。截止 2014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议,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卢凤仙女士、王仕勤先生、蒋瑞清先生和刘洁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霍杜芳女士、金章罗先生和孙艺茹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认为公司七位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发现其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情形,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上述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因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推选卢凤仙女士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总经理卢凤仙女士提名储一平先生、蒋达伟先生、王仕勤先生、陈有舵先生、张亚君先生和周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卢伟明先生为财务总监候选人;董事长卢凤仙女士提名周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审核了相关人员的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标准,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4 年 11 月,独立董事霍杜芳女士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请求辞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苏中一先生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其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情形,苏中一先生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上述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没有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相关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方案进行了修订,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通过本次修订,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2、公司 2011 年-2013 年业务快速发展,产品订单较多,需要大量资金作为流动资金及扩大产能,因此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盈余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未进行股利分配。根据公司发行完成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主要反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正式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目前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上市,没有将相关信息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将根据《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市后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建立内控责任与员工绩效考评挂钩机制,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的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专业委员会对所属范围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我们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忠实、诚信、勤勉,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关注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的良好沟通,利用自身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我们将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紧密沟通和协同合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金章罗 苏中一 孙艺茹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在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00 万元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卢凤仙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15 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津贴)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人员 薪酬(含税) 监事人员 薪酬(含税) 高管人员 薪酬(含税)
卢凤仙 30 胡志军 13 张亚君 23
蒋瑞清 7 吴志忠 12 蒋达伟 19
王仕勤 23 杨敏 5 陈有舵 11
金章罗 7 储一平 31
孙艺茹 7 卢伟明 25
苏中一 7
其中董事兼任高管职务的人员,其职务薪酬已经在董事人员薪酬中合并计算,公司董事刘洁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聘期自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五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八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九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