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9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10.00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12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户之中。2011 年 1 月,亚星锚链、保荐机构共同分别与前述四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3 万吨大规格高强度 R4 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佳扬系泊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佳扬”)负责实施,2011 年 6 月,亚星锚链、镇江佳扬、保荐机构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01766236059601890 活期存款 180,536.83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20701040021666[注1] 活期存款 12,924,495.37靖江市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7010154500001423 活期存款 87,038.21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7010167330000198[注2] 活期存款 8,551,144.04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
549558228911[注3] 活期存款 576,319.47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381006701018010022795 活期存款 23,839,881.83中山西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01766236049000133*000*22 定期存款 50,000,000.00靖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01766236049000133*000*21 定期存款 100,000,000.00靖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701067050000033 定期存款 165,000,000.00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701016704000216 定期存款 60,000,000.00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注 4] 理财产品 50,000,000.00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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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5] 理财产品 100,000,000.00靖江市东兴支行
合计 571,159,415.75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220701040021666。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67330000198账号为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54500001423账号的结构性存款账号。
[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08093308096001。
[注4]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67010154500001423划出5,000万元,购买人民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4年JG856期,产品收益率4.40%;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17日。本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回本息合计50,550,000元。
[ 注 5]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 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靖 江 市 东 兴 支 行220701040021666账户划出1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名称:“汇利丰”2014年第682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90天;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2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8%。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收回本息合计101,183,561.64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表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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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5,31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85.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778.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 目 达到 是 否 项目可行
实现
变 更 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预 定 可使 达 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的效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进 度 用 状 态日 预 计 生重大变
益
分变更) 金额的差额 (%) 期 效益 化年产 3 万吨大
规格高强度 R4 2014 年
否 40,063.50 40,063.50 40,063.50 5,658.12 33,637.48 -6,426.02 83.96 - - 否
海洋系泊链建 12 月设项目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
是 27,839.50 27,839.50 27,839.50 2,118.27 10,831.15 -17,008.35 38.91 - - 否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否 3,828.50 3,828.50 3,828.50 - 1,000.00 -2,828.50 26.12 - - 否项目
小计 71,731.50 71,731.50 71,731.50 7,776.39 45,468.63 -26,262.87 63.69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借款 否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 18,0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 80,000.00 - - - - -
购置土地 否 3,309.60 3,309.60
小计 98,000.00 98,000.00 98,000.00 3,309.60 101,309.60
合计 169,731.50 169,731.50 169,731.50 11,085.99 146,7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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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 3 万吨大规格高强度 R4 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全部实
施完毕,设备已试运行到位,达到可生产状态。
2、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 年 6 月在位目)
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 14 万平方米的土地,目前土地已供给,场地已平整,工程设计已
到位,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政府对该区域规划方案仍在完善过程中,尚未最终定稿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公司 2014 年 6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
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
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
地约 14 万平方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 1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外,其余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201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 18,000 万元偿还银行
借款。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使 2011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中的 80,000 万元永久补充
用情况 流动资金;2011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4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以超募资金购置土地,预计综合费用约
为 3,000 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超募资金在 3,500 万元范围内行使决定权;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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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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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6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 年 6 月 20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 14 万平方米)。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表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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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的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年产 3 万吨超高 年产 3 万吨超高
强度 R5 海洋系 强度 R5 海洋系
27,839.50 27,839.50 2,118.27 10,831.15 38.91 - - - 否
泊链技术改造项 泊链技术改造项
目 目
合计 - 27,839.50 27,839.50 2,118.27 10,831.15 38.91 - - - -
变更原因: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为
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
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近长江码头,占地约 14 万平方米)。募投项目)
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 2014 年 6 月 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为了优化公司流程布局,降低工厂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14 年 6 月在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处,新征约 14 万平方米的土地,目前土地已供给,
场地已平整,工程设计已到位,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年产 3 万吨超高强度 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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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星锚链 201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 年度》,发表意见为:“亚星锚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星锚链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4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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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 ____ ________ ____
马 军 唐慧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