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8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庄春虹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关于对庄春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11 号。现对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进行全文公告:庄春虹:
经查,你作为原持有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博元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你在 2015 年 5 月 6日减持*ST 博元 593.4304 万股,5 月 8 日减持*ST 博元股票 904.3766 万股,两次减持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7%。你在减持*ST 博元的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之后,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后 2 日之前,继续卖出*ST 博元的股票。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