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2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上午 11: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山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 7 名,出席监事 7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 201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以 7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