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2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用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职业资格,且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