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09 16: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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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2015-02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5 月 1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190 锦州港 2015/5/8 -

B股 900952 锦港 B 股 2015/5/13 2015/5/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19.08%股

份的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

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

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精神,

锦州港经营班子根据授权以招标方式对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锦州

港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两项审计过程中发生

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另行支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 √ √

2 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 √

3 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 √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01 提供劳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23,500 万元,占同

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12.5%。

6.02 提供劳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 √

附属公司金额为 2,800 万元,占同类

交易金额的比例 1.49%。

6.03 提供劳务: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 √ √

限公司金额为 350 万元,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为 0.19%。

6.04 提供劳务: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 √ √

司金额为 2,65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为 1.41%。

6.05 提供劳务: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 √ √

公司金额为 19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为 21.10%。

6.06 销售商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

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1 万元,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比例 0.05%。

6.07 销售商品: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 √

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15 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0.68%。

6.08 销售商品: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 √ √

司 35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1.59%。

6.09 销售商品: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 √ √

限公司金额分别为 360 万元,占同类

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16.36%。

6.10 购买商品: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 √ √

公司金额为 17,000 万元,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为 20.48%。

6.11 接受劳务: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 √ √

司金额为 1,70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分别为 1.51 %。

6.12 接受劳务: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 √

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300 万

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 100%。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 √

8 关于修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 √

10 关于按照股比为参股公司中丝锦州化 √ √

工品港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1.01 贾文军 √ √

11.02 张惠泉 √ √

1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11 项议案及子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新增第 12

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对 6.03、6.09 项议案;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6.02 项议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 6.01、6.06

项议案;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 6.04、6.07、6.08、6.11、6.12

项议案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

2 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3 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 提供劳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

属公司金额为 23,50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12.5%。

6.02 提供劳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属

公司金额为 2,80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1.49%。

6.03 提供劳务: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司金额为 35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例为 0.19%。

6.04 提供劳务: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金

额为 2,65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为 1.41%。

6.05 提供劳务: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为 19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为 21.10%。

6.06 销售商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

属公司金额为 1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0.05%。

6.07 销售商品: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15 万元,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比例为 0.68%。

6.08 销售商品: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35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1.59%。

6.09 销售商品: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司金额分别为 36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为 16.36%。

6.10 购买商品: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公司

金额为 17,00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例为 20.48%。

6.11 接受劳务: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金

额为 1,700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分别为 1.51 %。

6.12 接受劳务: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 300 万元,占同类

交易金额比例的 100%。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 关于修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9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10 关于按照股比为参股公司中丝锦州化工品

港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1.01 贾文军

11.02 张惠泉

1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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