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09 16:25: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2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较

长,为保证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续聘。公司董事会

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的辛勤付出表

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

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83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18 万元,与上述两项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

由公司负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由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临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州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