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09 16: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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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编号:临 2015-01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5 月 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13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 13 人,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华电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 12 票,反对

票 1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张旭东是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单

位——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认为哈热六期项目

占用已投项目的公用系统,且资产权益划分还未确定,故投反对票。

为了落实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

司公告),投资建设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六期扩建项目一台 350MW 超

临界机组,公司决定设立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作为该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是公司的二级单位,为负责人

制的内部核算企业,拟实施“一厂两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控

模式,由公司控股的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日常管

理。不单独设立领导班子,不重复设置职能部门,只配备生产人员。建

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独立的财务管

理和会计核算。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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