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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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5-003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300442,证券简称:普丽盛)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 30 倍,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自我创新和经验积累,掌握了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的核心技术,并同时掌握了无菌纸铝复合材料灌装技术和无菌共挤材料灌装技术两种无菌灌装技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一定的优势。但是,行业多年来被国外厂商长期垄断,对于已经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领先企业来说,如何在打破国外企业的垄断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并在与国内外企业的竞争中实现规模效益甚至取得领先地位已经成为企业未来经营面临的重要课题。如果公司未能通过自主创新保持持续的行业领先,或者跨国公司加速在中国设厂的本地化经营,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将会加大,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对于其他行业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1 年末至 2014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9,499.06 万元、12,600.90 万元、12,913.56 万元和 21,906.3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59%、34.00%、27.67%和 51.85%。虽然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并且报告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达 78.85%,与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符合行业特征。目前,公司客户已扩展到伊利股份、光明乳业、黑牛食品、福建达利集团等行业内知名的液态食品生产企业,客户资产质量及信用程度不断提高,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程度变小。但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电气元器件、管道阀门类产品、机械加工件等,其中钢材、管道阀门类产品、机械加工件等与钢材相关的原材料占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超过40%。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应对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该等措施无法保证能够完全消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因此,如果未来该等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公司加权平均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40%和 13.16%,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14 元/股和 0.77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投入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存在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关键技术为公司自主研发或引进吸收再创新。目前,公司已经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的多个研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大量的生产工艺技术属于不适合申请专利的非专利技术,不受专利法保护,少数核心人员掌握着关键技术资料。公司部分机械部件需要外协加工,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相关的图纸及技术参数。虽然,公司已采取了相对完善的技术保密措施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但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或被他方盗用的风险。一旦公司核心技术失密,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6、专利诉讼风险

2014年1月10日,朱双海以公司侵犯其 “一种链式输送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120498740.4)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整。

2014年5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4)朝民初字第07663号),判决驳回朱双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朱双海承担。

2014年6月4日,朱双海不服上述(2014)朝民初字第07663号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2014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4)三中民终字第09343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高民(知)申字第00048号),朱双海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2014)三中民终字第09343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再审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2014年5月22日,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未经其授权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一种链式输送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10397843.6)的无菌砖式包装机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销毁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整并承担诉讼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查询的结果,该发明专利系由朱双海于2011年12月申请上述同名实用新型专利时同时申请,后转让给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9755号),判决驳回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2014年11月1日,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上述(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9755号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虽然公司在台州市珠叶机械有限公司诉公司专利侵权案中一审获得胜诉,但该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4年7月16日,台州市珠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 “一种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上所用的高速填充管”(专利号201020514738.7)、“无封条纸铝复合材料无菌砖包装机”(专利号201220139112.1),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受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专利复审委已作出决定,宣告201020514738.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201220139112.1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上述两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引致该等技术未能继续获得专利权保护。

7、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卫东、舒石泉、姜晓伟、张锡亮四人创业团队共同控制的公司股东上海大容、合杰创投合计持有公司43.01%股权,同受薛村禾(Chauncey Shey),Lin Ye Song和Paul RichardBerkowitz等三人控制的公司股东Masterwell(HK)、软库博辰、SBCVCFundII-Annex合计持有公司31.54%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公司股东上海大容、合杰创投合计持有公司比例将进一步有所下降,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

除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大容、合杰创投外的公司股东均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保证不谋求公司的控制权,亦不会做出损害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稳定性的任何其他行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卫东、舒石泉、姜晓伟占3席,实际控制人的董事人数占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比例在半数以上,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始终具有较强控制力。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业已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然而,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股东大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的效率,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存在因股权分散导致董事会、股东大会僵局和被收购的风险。

8、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和2014年1-9月,公司加权平均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3.40%和13.16%,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1.14元/股和0.77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较发行前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投入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存在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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