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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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飞亚达A

股票代码:000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鹏

华资产金润16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17号资产管理

计划”、“鹏华资产金润19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0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23号资产管理计划”、“鹏

华资产福慧1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3号资产管理计

划”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2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5月5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人和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原因 ...................................................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8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产金润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9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0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3 号资

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3 号资产管理

计划”。

飞亚达 A、上市公司:指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指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产金润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9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0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3 号资

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3 号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鹏华资产代表的计划)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796447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0602576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自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至永续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06025764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2 层

4

邮编号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8826205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股东 出资比 注册资 注册地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

联系人及电话 总经理

名称 例 本 址 表人

深圳市

福田区

福华三

鹏华

路 168

基金

100% 3000 440301501121373 号深圳 400-6788-999 何如 邓召明

管理

国际商

公司

会中心

第 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 境外居留 身份证号

地 权 码

董 事 邓召明 男 中国 中国 无 110108**

**122657

5X

总经理 金智勇 男 中国 中国 无 440301**

**100529

1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原因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人根据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持有飞亚达 A 是基于投资顾问看好公

司的长期发展,以实现投资股票的增值收益,并不谋求对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制权。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资本市场和股价的具体变动情况增加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飞亚达 A 18,819,728 股,占飞亚达

A 总股本 4.79%;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飞亚达 A 23,141,587 股,占飞

亚达 A 总股本 5.8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

本次权益变动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介于 15.1 元和 17.5 元之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买入 23,141,587 股,

目前总计持有 23,141,587 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供投资者查阅。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产金润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9 号资

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0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3 号资产管

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福慧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金智勇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5 日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

限公司

技大厦20楼

股票简称 飞亚达A 股票代码 000026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鹏华资产代表的计划 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室

增加 √ 减少 □ 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

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2015年4月29日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8,819,728股 持股比例:4.79%%

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2015年4月30日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23,141,587股 持股比例: 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鹏华资产金润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7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19 号资

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0 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资产金润 23 号资产管

理计划”、 鹏华资产福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资产福慧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金智勇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5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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