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当选后共出席了本年度其余 4次董事会。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阅,在会议期间,认真地听取其他董事的意见,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参与讨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表决。2014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 《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4 年度,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细了解情况,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情况
2014 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了密切联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4 年内,审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并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
2015 年,本人将积极主动学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及时和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蔡启孝
201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