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世龙实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龙实业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