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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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1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3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1,4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7,207,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3,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47,925,846.9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803.1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转出的待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金额 1,457.36 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前提下,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

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审批程序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 使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世龙实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世龙实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 银 行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的议案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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