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30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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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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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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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宇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643,425,311.27 4,681,909,128.62 3,262,419,293.43 -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833,806,392.64 2,784,458,048.48 1,726,377,530.67 1.7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经营活动产生的

50,381,133.52 -16,262,375.17 40,560,384.38 409.80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营业收入 1,611,914,320.14 1,680,236,609.98 1,182,933,890.09 -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

49,348,344.15 50,746,754.90 36,584,038.50 -2.7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47,326,751.66 35,886,660.87 35,886,660.87 31.88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1.76 1.98 2.14 减少 0.22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94 0.109 0.119 -13.7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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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716.7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485,891.66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1,067,321.73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2,945.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89.05

所得税影响额 -674,360.53

合计 2,021,592.4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4,11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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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集团 169,576,900 32.35 169,576,900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

155,749,333 29.71 155,749,333 无 国有法人

经营管理中心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21,979,900 4.19 7,724,770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

13,368,800 2.55 9,558,000 质押 9,558,000

公司 有法人

西南证券-浦发银行-

西南证券双喜汇智 4 号 12,078,977 2.30 12,078,977 未知 未知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

财通基金-国贸东方定

8,696,864 1.66 8,696,864 未知 未知

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

财通基金-富春 129 号 7,383,620 1.41 7,383,620 未知 未知

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7,125,130 1.36 7,125,130 无 国有法人

会转持三户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

6,039,488 1.15 6,039,488 未知 未知

公司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

4,761,905 0.91 4,761,905 未知 未知

鑫龙 8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4,255,130 人民币普通股 14,255,130

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81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810,800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新睿 2 号

1,033,546 人民币普通股 1,033,54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方汇理银行 804,489 人民币普通股 804,489

许震 768,400 人民币普通股 768,400

傅华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 5 号

74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41,8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肖彩云 697,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7,8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

嘉 ALPHA 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 647,700 人民币普通股 647,7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付丽红 633,200 人民币普通股 6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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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集团与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

为一致行动人。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国贸东方

定增组合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金-富春 129 号资产管理计划同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下管理产品。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55,000,000.00 - 155,000,000.00 100.00 (1)

益的金融资产

预付账款 2,144,947.57 13,316,723.30 -11,171,775.73 -83.89 (2)

在建工程 2,002,238.78 875,729.04 1,126,509.74 128.64 (3)

应付职工薪酬 31,009,038.97 59,111,810.96 -28,102,771.99 -47.54 (4)

应交税费 41,914,562.03 140,405,931.21 -98,491,369.18 -70.15 (5)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1-3 月) 上年同期(1-3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 1,611,914,320.14 1,680,236,609.98 -68,322,289.84 -4.07 (6)

营业成本 1,287,011,366.40 1,335,519,354.64 -48,507,988.24 -3.63 (6)

销售费用 190,964,701.90 199,696,075.53 -8,731,373.63 -4.37 (7)

管理费用 54,095,151.33 67,968,831.14 -13,873,679.81 -20.41 (8)

营业外收入 1,650,133.42 5,205,858.88 -3,555,725.46 -68.30 (9)

营业外支出 20,013.08 91,611.30 -71,598.22 -78.15 (10)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1-3 月) 上年同期(1-3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0,381,133.52 -16,262,375.17 66,643,508.69 409.80 (11)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720,000.00 - -720,000.00 -100.00 (12)

金流量净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系本期购入短期银行理

财产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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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当代商城预付物业费转当期费用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部分卖场及办公区改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年初余额主要为2014年年终奖,于2015年2月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应交增值税款减少所致。

(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商品销售下滑所致。

(7)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部分装修摊销到期及薪酬减少所致。

(8)管理费用减少主要系人员结构调整引起的薪酬减少及人员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当代商城收到升级改造政府补助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生对外捐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租赁收入上升、费用下降及成本结算

金额减少。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本期支付增发股份验资审计费。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是否有履 是否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类型 内容 行期限 严格履行

自本次重组中海淀国资中心认购的股份上市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

股份 2014 年 11 月 4 日至

重组相关的 国有资本经营 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改部分股票;由 是 是

限售 2017 年 11 月 3 日

承诺 管理中心 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海淀国资

中心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

心将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

致意见,为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 在北京翠微集团和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自本次重组完成且北京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 海淀国资中心均为

重组相关的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是 是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中心为公司股东期间, 公司股东期间内有

承诺 管理中心

本中心不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选举由本中 效

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公司委派

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

与重大资产 解决 北京市海淀区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重组相关的 同业 国有资本经营 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 且作为北京翠微集 是 是

承诺 竞争 管理中心 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团一致行动人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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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内有效

得商业机会以开发、收购、投资可能与公司形

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关系的项目时,本中心

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优

先选择放弃或让与该等商业机会给公司。如果

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

弃该商业机会。

3、本中心将促使超市发公司未来不从事

零售业中的百货商店业务,不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百货商店业务形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关系。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

产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

司与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

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

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与重大资产 解决 北京市海淀区 在海淀国资中心作

法权益。

重组相关的 关联 国有资本经营 为公司股东期间有 是 是

2、确保本中心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

承诺 交易 管理中心 效

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

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

3、确保本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翠微大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

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

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4

盈利 年度及 2015 年度,当经审计确认的当代商城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预测 和甘家口大厦合计净利润实际数不足承诺的 2014 年度及 2015

重组相关的 国有资本经营 是 是

及补 合计净利润预测数 8023.6 万元及 7129.4 万元 年度

承诺 管理中心

偿 时,海淀国资中心承诺将就上述差额部分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并于补偿年度之年度

报告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

财通基金管理

与重大资产 有限公司、东海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

股份 2014 年 12 月 2 日至

重组相关的 基金管理有限 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是 是

限售 2015 年 12 月 1 日

承诺 责任公司、西南 得转让。

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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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海证大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

司章程应当终止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其

注册资本已经按期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形。

重组相关的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2、本中心持有的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 长期有效 否 是

承诺 管理中心 的全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

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

制执行、第三方请求权利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

争议。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

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在海淀国资中心作

资产和业务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

重组相关的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为公司股东期间有 是 是

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

承诺 管理中心 效

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

保持独立并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

司”)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

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反映的债务之外的其他债务,或因标的公司出

与重大资产 北京市海淀区

资、股权、税务、劳动人事、资产等任何原因

重组相关的 其他 国有资本经营 长期有效 否 是

产生争议、纠纷、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

承诺 管理中心

中心同意承担该等债务,或给予标的公司相应

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致翠微股份遭受损

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损

失。

与首次公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股份 2012 年 5 月 3 日至

发行相关的 北京翠微集团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 是 是

限售 2015 年 5 月 2 日

承诺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北京兴源房地 对于 2011 年 9 月增资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

与首次公开

股份 产开发有限公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2 年 5 月 3 日至

发行相关的 是 是

限售 司、华纺房地产 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 2015 年 5 月 2 日

承诺

开发公司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

与首次公开 解决

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

发行相关的 同业 北京翠微集团 长期有效 否 是

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

承诺 竞争

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

发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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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日期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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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95,323,441.18 1,436,856,685.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55,000,000.00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8,197,947.39 36,699,272.12

预付款项 2,144,947.57 13,316,723.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953,434.53 10,272,264.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2,236,921.69 122,700,925.2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5,084,134.24 195,293,545.14

流动资产合计 1,838,940,826.60 1,815,139,415.4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61,693.76 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7,973,550.00 27,97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2,619,778.50 12,880,599.67

固定资产 2,288,897,563.30 2,326,602,235.09

在建工程 2,002,238.78 875,729.0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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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8,867,193.09 312,413,650.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3,754,510.27 98,474,947.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907,956.97 85,087,307.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04,484,484.67 2,866,769,713.16

资产总计 4,643,425,311.27 4,681,909,128.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78,913,265.96 476,592,101.67

预收款项 811,811,682.27 771,835,875.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1,009,038.97 59,111,810.96

应交税费 41,914,562.03 140,405,931.2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0,495,553.95 146,141,006.2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55,233.99 2,855,233.99

其他流动负债 290,644,696.53 278,766,371.84

流动负债合计 1,787,644,033.70 1,875,708,331.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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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265,019.38 9,588,574.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65,019.38 9,588,574.36

负债合计 1,796,909,053.08 1,885,296,905.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06,678,601.75 1,706,678,601.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140,000.00 1,14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6,290,544.86 106,290,544.8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95,553,024.03 446,204,679.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3,806,392.64 2,784,458,048.48

少数股东权益 12,709,865.55 12,154,174.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6,516,258.19 2,796,612,222.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43,425,311.27 4,681,909,128.62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3,137,462.40 843,548,68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05,000,000.00 -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8,964,517.03 20,356,790.63

预付款项 1,542,080.40 1,400,533.2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254,177.15 7,386,7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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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存货 42,704,718.41 43,886,484.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7,763,044.61 56,547,462.95

流动资产合计 1,037,366,000.00 973,126,740.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61,693.76 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7,533,550.00 27,53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51,284,933.48 1,051,284,933.48

投资性房地产 61,512,976.02 62,271,282.42

固定资产 1,618,298,811.62 1,642,227,983.31

在建工程 1,215,021.80 606,012.0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806,812.19 22,705,538.4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957,433.25 65,591,348.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990,393.83 61,681,702.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91,061,625.95 2,936,364,044.84

资产总计 3,928,427,625.95 3,909,490,785.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59,440,210.82 242,756,097.20

预收款项 619,357,071.32 565,848,388.73

应付职工薪酬 7,704,483.14 23,870,868.08

应交税费 5,392,973.31 87,977,164.4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0,067,321.32 82,187,123.4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79,023.00 979,023.00

其他流动负债 220,288,241.02 198,668,394.88

流动负债合计 1,193,229,323.93 1,202,287,0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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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389,433.83 1,646,549.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89,433.83 1,646,549.83

负债合计 1,194,618,757.76 1,203,933,609.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15,698,933.21 1,715,698,933.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6,290,544.86 106,290,544.86

未分配利润 387,675,168.12 359,423,47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33,808,868.19 2,705,557,17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28,427,625.95 3,909,490,785.33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11,914,320.14 1,680,236,609.98

其中:营业收入 1,611,914,320.14 1,680,236,609.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49,067,516.29 1,619,208,440.27

其中:营业成本 1,287,011,366.40 1,335,519,3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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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210,140.25 18,428,768.29

销售费用 190,964,701.90 199,696,075.53

管理费用 54,095,151.33 67,968,831.14

财务费用 -2,213,843.59 -2,404,589.3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47,321.73 2,814,175.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994,125.58 63,842,345.33

加:营业外收入 1,650,133.42 5,205,858.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170.00

减:营业外支出 20,013.08 91,611.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886.70 5,367.5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624,245.92 68,956,592.91

减:所得税费用 16,720,210.56 17,867,059.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904,035.36 51,089,53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348,344.15 50,746,754.90

少数股东损益 555,691.21 342,778.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904,035.36 51,089,5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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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9,348,344.15 50,746,754.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5,691.21 342,778.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 0.10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993,205,168.12 1,047,376,974.71

减:营业成本 790,515,500.26 827,026,178.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223,209.92 12,517,100.76

销售费用 127,265,464.60 139,132,422.57

管理费用 29,531,684.27 28,813,942.35

财务费用 -2,538,273.67 -2,916,307.6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83,000.00 1,08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790,582.74 43,883,638.19

加:营业外收入 925,280.02 937,755.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170.00

减:营业外支出 12,159.95 7,890.4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660.00 5,367.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703,702.81 44,813,503.03

减:所得税费用 9,452,010.35 11,234,077.4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251,692.46 33,579,425.5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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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8,251,692.46 33,579,425.5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2,728,845.90 1,805,191,540.2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107,492.61 34,398,116.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6,836,338.51 1,839,589,656.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8,017,038.31 1,525,416,629.4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1,156,748.93 126,539,927.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480,706.87 77,114,940.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800,710.88 126,780,534.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6,455,204.99 1,855,852,03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81,133.52 -16,262,375.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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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182,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71,979.26 2,814,175.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5.00 2,6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672,064.26 185,416,785.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216,442.15 16,745,903.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0,000,000.00 335,6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216,442.15 352,345,903.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544,377.89 -166,929,118.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883,244.37 -183,191,493.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2,856,685.55 1,397,985,662.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0,973,441.18 1,214,794,168.67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8,118,186.24 1,117,371,978.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605,911.06 31,462,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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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3,724,097.30 1,148,834,002.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2,046,687.89 932,925,193.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613,598.99 66,106,233.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970,194.92 43,074,549.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996,216.68 81,885,32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7,626,698.48 1,123,991,30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97,398.82 24,842,700.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83,000.00 1,08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583,000.00 1,08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71,618.92 4,725,969.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5,000,000.00 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7,371,618.92 54,725,969.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88,618.92 -53,645,969.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411,220.10 -28,803,269.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3,548,682.50 822,495,328.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3,137,462.40 793,692,058.58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淑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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