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30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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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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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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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雷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5,051,918,520.01 4,968,608,237.19 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7,715,126.63 1,854,724,076.81 2.86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期末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93,918.86 106,348,866.42 -15.19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期末 (%)

营业收入 384,444,295.80 290,455,078.62 3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040,130.24 27,824,421.66 9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7,633,400.74 23,804,090.66 100.1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1.53 增加 1.21 个百分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7 0.0843 9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7 0.0843 90.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2,628,693.04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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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250,403.04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34,888.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4,939.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446.64

所得税影响额 -1,872,747.46

合计 5,406,729.5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1,65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4,575,898 34.72 0 质押 50,400,000 国有法人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8,861,498 2.69 0 无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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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2.42 0 无 未知

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5,300,000 1.61 0 未知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34 1.21 0 未知

-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 无

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 2,729,940 0.83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 2,499,963 0.76 0 未知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朱萌 2,161,500 0.66 0 无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0.61 0 未知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9,912 0.61 0 未知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 无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4,575,898 人民币普通股 114,575,898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8,861,498 人民币普通股 8,861,498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环保行业 4,000,034 4,000,034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2,729,940 人民币普通股 2,729,94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9,963 人民币普通股 2,499,963

朱萌 2,1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1,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主题领先灵 2,000,000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共享灵 1,999,912 1,999,912

人民币普通股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前十大股东之间未知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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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增加 114.76%,主要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施工单

位和一期二步工程(BOT)工程款及孙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增加设备预付款所致。

(2)存货增加61.86%,主要是因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未进入决算而造成

存货增加。

(3)短期借款增加30.77%,主要是因为母公司本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4)应付利息增加30.02%,主要是因为母公司计提一季度5亿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5)应付票据增加35.04%,主要是因为母公司业务需要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6)主营业务收入增加32.64%,主要是因为母公司水价调整、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及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增加收入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54.87%,主要是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8)营业外收入增加126.29%,主要是因为母公司红角洲水厂及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预转固定

资产确认递延收益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政府补贴所致。

(9)营业外支出增加148.39%,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发生管网

破损赔偿等原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增加264.48%,主要是随利润的增加而增加。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0.89%,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母公司收到江中集团股权

质押保证金等原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92.43%,主要是因为母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已于2015年3月1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发布了《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08),由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较多,涉及到与多个交易对手方的协

商论证,同时后续将要开展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较为复杂,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

于2015年4月13日发布《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17),

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公司与有关各方就重组相关事项正在持续沟通中,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待相

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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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水业集团 2006 年洪城水业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水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积极倡导对洪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水业集团一直严格履行承诺,积极倡导对洪

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但由于洪城水业为国有控股公用事业类企业,

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条件不成熟。

2、水业集团在 2010 年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时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德安公司和扬子洲水厂的

自来水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

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2)、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且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

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德安公司

5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

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若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的持续盈利能

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德安公司股权和扬子洲

水厂资产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1)、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水业集团分别签订了《德安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扬子

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水业集团将其下属扬子洲水厂、控股公司德安(南昌)供水有限公司 50%

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 年 1 月 27 日)起至公司不再

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2)、为了彻底解决德安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水业集团已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将所持有的

德安(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50%的股权已协议转让给德安县供水公司。为此公司与水业集团

关于德安(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由于扬子洲水厂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件,因此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资产注

入洪城水业的时机不成熟,按照承诺事项继续由洪城水业托管。

3、水业集团在 2010 年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时关于湾里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供水公司子公司湾里公司洪湾国用(2010)字第 108 号、湾国用(99)字第 317 号两

幅土地为划拨用地,暂未以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原因为南昌市湾里区政府进行梅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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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建设规划,计划引入宁波强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宗土地进行景区开发,从而协调湾

里公司与宁波强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相同面积的其他区域土

地和上述两宗土地进行置换。水业集团已承诺保证湾里公司获得该两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承担

相关全部费用,若上述承诺未能履行,水业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补偿洪城水业因此所遭受的损

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水业集团正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以上两宗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的

相关手续。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市政公用集团在 2010 年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时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

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

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2、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且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

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蓝天环保 100%的股权以我司和洪

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若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洪城水业认为蓝天环保的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

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

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1)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签订了《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市政公用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委托给本公司管理,托

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 年 1 月 27 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2)2012 年 5 月 16 日根据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2]27 号)

文件精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水业集团,市政公用集团与

水业集团签署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为此江西蓝天碧水

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已与水业集团签订了《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

议》,承诺事项由水业集团继续履行。

(3)由于蓝天环保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件,因此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资产注入洪城

水业的时机不成熟,按照承诺事项继续由洪城水业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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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3,456,995.32 294,140,880.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000.00 0.00

应收账款 279,752,530.34 244,285,726.18

预付款项 46,899,841.95 21,837,963.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8,474,746.55 33,292,381.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544,099.71 36,169,096.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97,178,213.87 629,726,048.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3,406,964.40 184,281,850.12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3,467,613.41 72,758,991.2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13,443,785.80 1,009,792,297.11

在建工程 661,176,014.95 614,753,234.7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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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401,179,696.40 2,435,275,988.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130.41 9,629.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53,100.77 22,010,198.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54,740,306.14 4,338,882,188.91

资产总计 5,051,918,520.01 4,968,608,237.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000,000.00 6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24,300.00 1,202,800.00

应付账款 366,193,656.29 347,205,537.95

预收款项 48,536,637.76 43,810,496.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838,496.11 7,420,124.85

应交税费 64,474,621.62 57,769,646.86

应付利息 29,834,661.04 22,946,285.3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49,554,980.75 385,544,350.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4,000,000.00 13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65,057,353.57 1,065,899,242.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25,000,004.00 1,392,000,004.00

应付债券 496,930,084.27 496,558,846.1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633,580.50 10,562,2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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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0,938,481.03 91,960,601.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21,502,149.80 1,991,081,720.42

负债合计 3,086,559,503.37 3,056,980,962.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73,926,889.86 1,173,926,889.8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651,378.60 2,700,459.02

盈余公积 61,893,494.42 61,893,494.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39,243,363.75 286,203,233.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7,715,126.63 1,854,724,076.81

少数股东权益 57,643,890.01 56,903,197.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65,359,016.64 1,911,627,274.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51,918,520.01 4,968,608,237.19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279,823.61 132,905,155.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652,692.15 4,486,379.62

预付款项 60,094.68 559,341.5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5,575,098.95 55,575,098.95

其他应收款 242,923,025.00 238,260,3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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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5,488,340.93 5,070,430.7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7,979,075.32 436,856,753.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27,115,138.84 227,986,274.56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59,852,748.81 958,944,126.6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97,151,051.58 993,711,704.73

在建工程 430,841,480.36 424,105,829.8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7,876,868.31 18,155,164.6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17,267.87 4,474,365.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37,354,555.77 2,627,377,465.83

资产总计 3,075,333,631.09 3,064,234,219.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000,000.00 6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24,300.00 1,202,800.00

应付账款 131,433,978.73 151,386,915.12

预收款项 22,307,691.24 24,897,435.74

应付职工薪酬 10,937,490.65 12,166,622.52

应交税费 25,293,104.78 20,945,271.70

应付利息 27,357,353.50 20,200,827.5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88,430,888.92 305,409,262.9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95,384,807.82 604,209,1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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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5,400,004.00 175,400,004.00

应付债券 496,930,084.27 496,558,846.1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8,530,244.24 89,505,206.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0,860,332.51 761,464,056.44

负债合计 1,356,245,140.33 1,365,673,192.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18,090,997.35 1,118,090,997.3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1,891,315.06 61,891,315.06

未分配利润 209,106,178.35 188,578,714.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19,088,490.76 1,698,561,027.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75,333,631.09 3,064,234,219.13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84,444,295.80 290,455,078.62

其中:营业收入 384,444,295.80 290,455,078.6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25,361,230.39 264,329,803.53

其中:营业成本 254,464,604.41 199,900,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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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11,457.96 3,171,340.80

销售费用 13,733,032.76 10,995,130.12

管理费用 20,009,260.06 18,151,153.60

财务费用 30,409,463.43 32,287,014.64

资产减值损失 1,833,411.77 -175,452.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81,353.70 4,068,079.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3,064,419.11 30,193,354.40

加:营业外收入 3,301,491.58 1,458,932.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38,064.88 216,623.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827,845.81 31,435,663.75

减:所得税费用 12,047,023.18 3,305,294.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780,822.63 28,130,369.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040,130.24 27,824,421.66

少数股东损益 740,692.39 305,947.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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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30,420,016.94 88,913,034.23

减:营业成本 76,464,234.98 62,629,505.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4,036.30 640,094.64

销售费用 13,324,964.65 10,559,121.03

管理费用 11,539,350.85 10,864,908.40

财务费用 7,596,719.00 6,041,303.47

资产减值损失 171,609.90 -841,512.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59,025.18 4,725,421.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728,126.44 3,745,035.00

加:营业外收入 1,585,721.22 696,176.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7,306.83 135,142.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816.95 102,302.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076,540.83 4,306,068.85

减:所得税费用 6,549,077.19 2,856,069.2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27,463.64 1,449,999.6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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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0,865,992.34 269,746,377.9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276.06 -11,516.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843,977.26 127,200,787.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1,721,245.66 396,935,648.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9,150,501.16 132,297,588.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038,920.31 55,236,743.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632,463.04 16,034,43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705,442.29 87,018,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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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527,326.80 290,586,782.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93,918.86 106,348,866.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4,000.00 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928,731.33 4,084,264.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01.32 34,123,888.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55,032.65 38,608,152.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0,819,065.51 81,992,445.7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819,065.51 81,994,21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64,032.86 -43,386,067.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000,000.00 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73,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000,000.00 47,873,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0 44,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4,058,243.38 26,855,346.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6,277.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764,521.13 71,655,346.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64,521.13 -23,782,046.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34,635.13 39,180,752.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406,019.27 207,360,682.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9,371,384.14 246,541,435.32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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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852,676.44 98,677,843.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76,804.29 93,158,98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329,480.73 191,836,824.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212,770.78 28,409,188.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918,315.00 28,626,448.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22,495.79 9,128,641.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32,436.10 79,131,078.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986,017.67 145,295,357.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343,463.06 46,541,467.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4,000.00 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525,961.33 4,084,264.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462,316.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39,961.33 39,946,580.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353,228.40 74,190,078.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 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553,228.40 76,191,852.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13,267.07 -36,245,271.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73,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17,873,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06,277.75 3,129,133.3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706,277.75 3,129,13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06,277.75 14,744,166.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76,081.76 25,040,362.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216,667.62 113,554,860.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240,585.86 138,595,223.28

法定代表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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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 审计报告

若公司季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还应当披

露审计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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