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2015 年 5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事先了解了相关议案内容,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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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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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 袁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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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一
2015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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