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4-30 17: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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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 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议案五: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2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建军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报会议出席情况

2、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股东发言和提问

4、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5、董事长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6、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7、董事长宣布最终投票表决结果

8、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2 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7 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6,96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51,825.90 万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

集资金或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投资理财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

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4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

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上述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得超过一年。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投资风险性较小、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

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15 年 4 月 29 日

6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为控制风险,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

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

安全。

7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上述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得超过一年。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

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性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

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8

议案三: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542 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

的 39,600 万股变更为 44,7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9,600 万

元变更为 44,700 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9

议案四: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2014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542 号文

件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 万股,公司

股票并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和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0

议案五: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2014 年 4 月,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542 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00 万股,公司股票并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14 年修订)》和本次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公司拟对《北京大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二:《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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