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15)第 0383 号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欣公司”)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 0382 号《审
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以及参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格式,海欣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海欣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海欣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
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海欣公司 2014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
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海欣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
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
好的理解 2014 年度海欣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海欣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海欣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