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5—029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吴淞路
130号(城投控股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已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
其他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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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资产重组,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
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上述中介
机构均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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