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成城: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5-04-30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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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47 公司简称:*ST 成城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成城 600247 成城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昕欣

电话 0755-83558842

传真 0755-83556248

电子信箱 ccgcxu@126.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 874,359,453.76 1,125,747,128.78 -22.33 903,412,487.06

归 属 于 上 市公 45,746,372.28 392,102,039.65 -88.33 520,194,878.12

司 股 东 的 净资

本期比上年同期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增减(%)

经 营 活 动 产生 2,233,948.61 79,038,943.35 -97.17 -113,375,938.00

的 现 金 流 量净

营业收入 22,677,544.91 84,332,630.72 -73.11 352,544,249.79

归 属 于 上 市公 -346,355,667.37 -128,092,838.47 -170.39 22,593,985.76

司 股 东 的 净利

归 属 于 上 市公 -311,913,810.60 -105,720,016.64 -195.04 -17,210,480.34

司 股 东 的 扣除

非 经 常 性 损益

的净利润

加 权 平 均 净资 -156.35 -28.08 减少128.27个百 4.44

产收益率(%) 分点

基 本 每 股 收益 -1.0295 -0.3807 -168.5 0.067

(元/股)

稀 释 每 股 收益 -1.0295 -0.3807 -168.5 0.067

(元/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 质押或冻结情

有 况

比 售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股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例 条

(全称) 数量 份 性质

(%) 件 数量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5,800,000 15,800,000 4.70 0 境内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 非国

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有法

XZC100009 人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2.97 0 境内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 非国

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有法

XZC110041 人

景华 7,500,000 7,500,000 2.23 0 境内

无 自然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 -25,800,000 4,450,051 1.32 0 质 3,200,000 境内

有限公司 押 非国

冻 4,450,051 有法

结 人

陈俊波 3,988,152 3,988,152 1.19 0 境内

无 自然

王静静 3,874,400 3,874,400 1.15 0 境内

无 自然

章立高 2,992,435 2,992,435 0.89 0 境内

无 自然

彭汉光 2,311,000 2,311,000 0.69 0 境内

无 自然

陈国芳 2,221,700 2,221,700 0.66 0 境内

无 自然

常俭 2,169,600 2,169,600 0.64 0 境内

无 自然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 15,800,000 人民币 15,800,000

司单一资金信托-XZC100009 普通股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 10,000,000 人民币 10,000,000

司单一资金信托-XZC110041 普通股

景华 7,500,000 人民币 7,500,000

普通股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450,051 人民币 4,450,051

普通股

陈俊波 3,988,152 人民币 3,988,152

普通股

王静静 3,874,400 人民币 3,874,400

普通股

章立高 2,992,435 人民币 2,992,435

普通股

彭汉光 2,311,000 人民币 2,311,000

普通股

陈国芳 2,221,700 人民币 2,221,700

普通股

常俭 2,169,600 人民币 2,169,600

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排名前两位的股东“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XZC100009”和“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单一资金信托-

XZC110041”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为北京赛

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联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年度公司经历董事会换届后,新一届管理层通过积极追讨债权,解决账外商业承兑汇票、推

动公司向企业正常状态运营,确保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恢复贸易平台的正常运

营情形下,公司在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67.75 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73.11%,其中商业地

产租赁实现收入 2145.63 万元,物业管理咨询实现收入 45.38 万元;本年度实现经营成本 553.86

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90.77%,其中商业地产租赁成本 481.80 万元,物业管理咨询成本 69.44

万元;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34,635.57 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170.39%,在上年度经营亏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公司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应收债权计提了大额的坏账损失,对逾期银行贷款、判决败

诉的借款合同和账外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了相应的财务费用等,共同原因导致了本年度经营

业绩出现大幅度下滑。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2,677,544.91 84,332,630.72 -73.11

营业成本 5,538,610.84 60,037,292.99 -90.77

销售费用 4,464,574.50 4,465,374.28 -0.02

管理费用 21,555,514.35 18,130,780.96 18.89

财务费用 56,108,395.63 62,658,328.16 -1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3,948.61 79,038,943.35 -97.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910.50 -93,698,969.00 10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8,932.81 10,460,281.93 -108.02

研发支出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A:国内贸易业务陷入停滞状态,较上年度全面下降,是收入锐减的主要原因。

B:商业地产租赁业务业绩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C: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收入进一步萎缩。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804,177.00(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64.33%。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金 上年同 本期金 情况

项目 成本比例 额 期占总 额较上 说明

(%) 成本比 年同期

例(%) 变动比

例(%)

商业地产 税金、维 4,818,008.52 86.99 6,344,759.20 10.57 -24.06

租赁业务 护成本

商品销售 商品采购 26,156.43 0.47 51,843,324.19 86.35 -99.95

业务(内 成本

销)

物业管理 税金、人 694,445.89 12.54 1,849,209.60 3.08 -62.45

咨询 力成本

4 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幅度 变化原因

费用支出合理,变化较

销售费用 4,464,574.50 4,465,374.28 -0.02%

小。

人员薪酬、商业地产维

管理费用 21,555,514.35 18,130,780.96 18.89%

护费用增加

贷款逾期,利率上升计

财务费用 56,108,395.63 62,658,328.16 -10.45%

提的利息费用增加

对大额应收债权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233,324,020.56 44,167,767.87 428.27%

的坏账损失增加

5 现金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幅度 变化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

上期收到单位往来款项

的现金流量净 2,233,948.61 79,038,943.35 -97.17%

的金额高于本期

投资活动产生

上期对参股公司增资

的现金流量净 584,910.50 -93,698,969.00 -100.62%

9660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

上期正常支付银行贷款

的现金流量净 -838,932.81 10,460,281.93 -108.02%

利息,本期未予支付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商业地产 21,456,280.00 4,818,008.52 77.54 13.24 -31.69 11.03

租赁业务

商品销售 - 26,156.43 - -100.00 -198,104.89 -0.09

业务(内

销)

物业管理 453,834.94 694,445.89 -53.02 -96.43 -166.29 -138.46

咨询业务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 商业地产租赁业务由于加强管理,房产利用得当,成本费用下降,毛利上升。

(2) 国内商品销售业务陷入停滞,报告期内无业务发生。

(3) 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吉林地区 15,650,623.00 7.96

哈尔滨地区 5,805,657.00 30.42

深圳地区 0 -100.00

北京地区 453,834.94 -96.43

江西地区 0 -100.00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 吉林地区由于市场开拓加强,营业收入小幅上升。

(2) 哈尔滨地区进一步增加租金水平,营业收入明显上升。

(3) 深圳地区公司陷入停滞状态,无营业收入。

(4) 北京地区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5) 江西地区公司陷入停滞状态,无营业收入。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情况说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期期末变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明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3,311,074.93 0.38 1,330,202.74 0.12 148.92 经营资

金结余

应收票据 300,000,000.00 34.31 - 收到债

- - 务人清

偿债务

的商业

票据

应收账款 - 432,437.69 0.04 -100.00 应收款

- 项全额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353,128,586.09 40.39 885,808,248.01 78.69 -60.13 债务人

清偿部

分债务

固定资产 2,323,627.20 0.27 3,685,113.41 0.33 -36.95 资产使

用年限

己最大

化,履

行报废

程序的

资产。

无形资产 9,601.79 16,879.12 - -43.11 应用软

- 件摊销

周 期

短,相

对金额

变 化

大。

应付利息 44,610,240.90 5.10 5,564,712.25 0.49 701.66 逾期贷

款利率

上浮计

提的利

其他流动负 628.80 - - 可抵扣

债 - - 予以摊

销的费

预计负债 33,709,600.00 3.86 - 计提的

- - 诉讼费

未分配利润 -354,668,899.22 -40.56 -8,313,231.85 -0.74 4,166.32 计提的

大额坏

账损失

导致亏

损,远

超过上

期。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占该公 报告期 股

所持 报告期 会计

最初投资金 持有数量 司股权 期末账面价 所有者 份

对象 损益 核算

额(元) (股) 比例 值(元) 权益变 来

名称 (元) 科目

(%) 动(元) 源

安华 11,000,000.00 11,000,000.00 1.277 11,000,000.00 0 0 可供 现

农业 出售 金

保险 金融 投

股份 资产 资

有限

公司

合计 11,000,000.00 11,000,000.00 / 11,000,000.00 0 0 / /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股权

序 公司 务 主要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比例

号 名称 性 产品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吉林

市物

华房

房 房 地

地产

1 地 产 开 3,000.00 99.67 3,636.56 3,110.64 -8.64

开发

产 发

有限

责任

公司

深圳

市成 进 钢

域进 出 材 、

2 出口 口 线 4,000.00 100.00 26,573.48 -19,876.76 -21,199.74

贸易 贸 材 、

有限 易 板材

公司

中商

市 场

物 营 销

( 北

业 策

京 )

管 划 、

3 商业 750.00 75.00 6,647.97 1,460.44 -439.97

理 房 地

经营

咨 产 信

管理

询 息 咨

有限

公司

安华

农业

保险 农 业

4 险 105,750.00 1.28 417,399.17 117,157.27 5,065.58

股份 保险

有限

公司

3.2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5 年,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宏观背景

下,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将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2015 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中央提出要“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稳增长、调

结构、促改革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面临考验。通胀和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受人力、租金等成

本提高、市场竞争加剧以及金融领域风险增加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影响,同时因公司过去在企业规

范运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累积的相关诸多问题一一显现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构成了重重障碍。2014

年公司管理层因董事会换届做出了较大调整,公司新的一届管理层,在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保持

主营业务稳定的基础上,不断谋求公司发展的新道路。因此 2015 年对成城股份仍是机遇和挑战共

存的一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2015 年,为了尽快摆脱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掣肘,公司在 2014 年的工作基础上,仍将通过积极

应诉、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协商沟通,最大程度免除不应由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责任并推动公

司相关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将继续积极追讨公司应收债权,积极督促相关债务人按照相关计划积

极偿还公司的债权,以确保公司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并使公司具备充沛的资金恢

复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运营同时,重点加

强贸易板块的运作以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将探

寻公司发展的新道路,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 经营计划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重点为尽最大努力在短期内推动公司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同时将积极开发

拓宽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寻找合作方,广泛开展合作,以彻底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

能力。公司将积极做好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相关工作,其收入和相关费用指标与上年度

持平。同时将继续积极追讨公司应收债权,将收回的资金用于归还公司债务的同时,重点用于开

展贸易业务。公司目前已与多家公司达成贸易合作协议,拟通过收购的贸易平台全面开展贸易业

务,使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保证,力争在 2015 年至少实现 10 亿元以上的贸易额。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根据目前公司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分析,公司可能将面对以下风险:

1、主营收入下降,成本增加、利润下滑的风险:因公司历史包袱较重,目前公司营业收入能力仍

相对较低,贸易业务正在恢复过程中。主营收入将有可能下降,资产折旧及运营费用等成本的上

升,公司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2、暂停上市风险。由于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

述后连续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利润继续为负

值,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3、立案调查:2014 年 3 月 4 日、5 月 21 日、10 月 9 日,证监会分别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未按期披露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对成城股份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

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在立案调查未得出结论之前,公司

不具备筹划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条件。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

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3.3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亚会 A 审字(2015)013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2014 年 3 月 4 日、5 月 21 日、10 月 9 日,证监会分别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

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对成城股份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

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并未形成最终结论。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最

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的结论。

2、作为强调事项段说明的事项:

(1)成城股份 2014 年主业收入无法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支出,且部分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成

城股份管理层采取了清收债权、探索经营项目等措施予以改善,因上述措施正在实施中,其对 2015

年持续经营能力的改善效果尚未体现,成城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2)成城股份 2014 年 4 月 30 日以前,账外签发了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2014 年 7 月 26 日,成

城股份在上海证交所发布对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全面清理的公告,要求持票人与成城股份联系,进

行确认登记。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有 61,3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登记和确认,成城股份也无

法进行会计核算,这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在承兑到期日后 2 年内仍存在诉讼风险。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公司将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便于中国证监会尽快得出结论。同时在 2014 年的工作基础上,

公司仍将通过积极应诉、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协商沟通,最大程度免除不应由公司承担的一切

债务责任并推动公司相关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将继续积极追讨公司应收债权,积极督促相关债务

人按照相关计划积极偿还公司的债权,以确保公司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并使公司

具备充沛的资金恢复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

运营同时,重点加强贸易板块的运作以恢复自身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公司将

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

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

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累积金额

表项目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

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长期股权投资 -11,000,000.00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

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可供出售金融资

11,000,000.00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

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

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

施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差错更正

本公司 2013 年度因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借款 10000 万元逾期未还,按照

吉林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吉民二初字第 3 号】,“查封冻结被告吉林成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 110,000,000 元的财产”,

计提预计负债 1000 万元,本年度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可了本公司上年度利息已支付至 2013 年 12

月 21 日的事实,预计负债原因已消除,故对上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予以冲回。

本报告期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

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情况 累积影响数

表项目

本项差错经公司法定代

不予抵扣的进项税转入 表人审批,本期采用追

① 应交税费 107,859.48

成本 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

行了更正

② 主营业务成本 107,859.48

2013 年度多提预计利息 按法院判决书进行更正 ③ 营业外支出 -10,000,000.00,

④ 预计负债 -10,000,000.00

3.4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实现净利润-137,984,978.99 元,加上历年结转未分配利润,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205,372.37 元,资本公积金为 5,313,044.21 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

六十条规定,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提出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

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充分表达了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独

立董事对此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调整情况。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 分红年度合并报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中归属于上

分红 每 10 股转 红的数 表中归属于上市

红股数 息数(元) 市公司股东

年度 增数(股) 额 公司股东的净利

(股) (含税) 的净利润的

(含税) 润

比率(%)

2014 年 -346,355,667.37

2013 年 -128092838.47

2012 年 22,593,985.76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

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需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累积金额

报表项目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长期股权投资 -11,000,000.00

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

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 可供出售金融

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 11,000,000.00

资产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前期差错更正

本公司 2013 年度因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借款 10000 万元逾期未还,按照吉林

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吉民二初字第 3 号】,“查封冻结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 110,000,000 元的财产”,计提

预计负债 1000 万元,本年度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可了本公司上年度利息已支付至 2013 年 12 月

21 日的事实,预计负债原因已消除,故对上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予以冲回。

本报告期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

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情况 累积影响数

项目

本项差错经公司法定代

不予抵扣的进项税转入成 表人审批,本期采用追

应交税费 107,859.48

本 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

行了更正

主营业务成本 107,859.48

2013 年度多提预计利息 按法院判决书进行更正 营业外支出 -10,000,000.00,

预计负债 -10,000,000.00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吉林市物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99.67 99.67

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物华商城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 90.00 90.00

任公司

哈尔滨物华商城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 80.00 80.00

任公司

中商港(北京)商业经营管

有限责任公司 75.00 75.00

理有限公司

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 法人独资有 限责任公

100.00 100.00

公司 司

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 法人独资有 限责任公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司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亚会 A 审字(2015)013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2014

年 3 月 4 日、5 月 21 日、10 月 9 日,证监会分别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报、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对成城股份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尚在进行中,并未形成最终结论。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最终调查

结果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的结论。 2、作为强调事项段说明的事项: (1)成城股份 2014

年主业收入无法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支出,且部分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成城股份管理层采取了

清收债权、探索经营项目等措施予以改善,因上述措施正在实施中,其对 2015 年持续经营能力的

改善效果尚未体现,成城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2)成城股份 2014 年 4 月 30 日以

前,账外签发了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2014 年 7 月 26 日,成城股份在上海证交所发布对商业承

兑汇票进行全面清理的公告,要求持票人与成城股份联系,进行确认登记。截至审计报告日,尚

有 61,3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登记和确认,成城股份也无法进行会计核算,这部分商业承兑

汇票在承兑到期日后 2 年内仍存在诉讼风险。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将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便于中国证监

会尽快得出结论。同时在 2014 年的工作基础上,公司仍将通过积极应诉、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

协商沟通,最大程度免除不应由公司承担的一切债务责任并推动公司相关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将

继续积极追讨公司应收债权,积极督促相关债务人按照相关计划积极偿还公司的债权,以确保公

司自身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并使公司具备充沛的资金恢复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公司

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运营同时,重点加强贸易板块的运作以恢复自身

正常的经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且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长: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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