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2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太阳能电站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太阳能电站新业务领域,开辟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电站建设带动公司超薄双玻组件的市场推广,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太阳能电站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宁波保税区弘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石投资”)共同设立太阳能电站产业基金,主要从事投资太阳能电站业务。该产业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公司已经完成了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亚玛顿”)的工商注册。
鉴于该产业基金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公司自有资金有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引进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万向信托”)为宁波亚玛顿的新合伙人。公司与万向信托、弘石投资签订《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和《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确定宁波亚玛顿首期募集资金为 5 亿人民币。其中万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 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995 亿元人民币;弘石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承诺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 36 个月内收购万向信托所持有的宁波亚玛顿的全部份额,并有权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 12 个月起提前收购,收购价款为收购本金与未付的回购溢价款之和。二、新增合作方介绍
名称: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 429 号天和大厦 12 层-17 层及 4 层(401-403)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9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设立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兴业三路 6 号 512B 室
合伙期限:自设立之日起 7 年;
合伙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首期总认缴出资额:5 亿元人民币
2、各方出资
姓名和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认缴比例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货币 30,000 万元 6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9,950 万元 39.9%
宁波保税区弘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50 万元 0.1%
(二)《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承诺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36】个月
内(即除本合同约定的提前收购情形外,收购日最迟不晚于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
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36】个月之日)无条件向万向信托收购万向信托所
持有的宁波亚玛顿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并支付收购价款。收购价款为收购本金与
未付的回购溢价款之和。
2、自万向信托向宁波亚玛顿划付首期投资价款之日起【12】个月起,公司
可向万向信托申请提前收购部分或全部万向信托持有的目标权益。但万向信托投
资款所投资光伏电站出现被出售、转让等情形时,公司必须同时收购全部所出售、
转让电站涉及的万向信托持有的目标权益。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资产优化的进程,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自有资金的出资压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战略部署。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