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
下说明:
一、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二重重装在销售合同签
订前,未对订单合同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审,销售报价资料缺乏有效支
撑,造成公司出现部分亏损合同;二重重装个别下属子公司对贸易业
务风险意识不强,客户信用管理不完善,导致公司部分债权发生或有
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二重重装对上述缺陷已经在制度和执行层面
进行了整改,重新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和修订了相关管理制
度,规范了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1. 公司在销售合同签订前,未对订单合同的经济效益进行评审,
销售报价资料缺乏有效支撑,造成公司出现部分亏损合同。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开始,相继下发了有关合同管理、销售合同财务评审、
报价评审管理等制度,对合同评审程序、报价盈亏分析、合同后续评
价以及各部门职责都做了具体规定。对重点项目、重大合同实行项目
管理制,从项目的确定,到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考核进行
规定。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公司已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行合同评审。
2. 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对贸易业务风险意识不强,客户信用管
理不完善,导致公司部分债权发生或有损失。公司针对此项缺陷,在
全公司范围内下发通知,严格要求禁止开展高风险贸易业务,加强各
单位重要经济事项前期论证以及风险评估和防范,加强合同评审和合
同用章等的管理,加强对或有损失债权的后续管理,切实防范和有效
化解风险。
特此说明。
董事:孙德润 、王 平、马 武、赵雪松、李 强、
宋思忠、佟绍成 、唐克林、苏晓甦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