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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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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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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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9,345,587,067.38 28,054,876,371.91 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833,785,637.59 14,633,573,882.62 1.3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78,962,309.21 497,770,618.07 -115.8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84,311,684.33 1,632,541,316.38 -2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 304,530,072.31 377,319,717.46 -19.2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274,134,685.14 288,927,539.67 -5.1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2.08 3.04 减少 0.96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7 -19.2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6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99,082.0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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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9,456,516.45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29,936,301.33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79,028.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83.54

所得税影响额 -5,123,067.39

合计 30,395,3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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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0,94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东性质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776,593,475 35.00 1,776,593,475 无 0 国有法人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76,740,000 33.03 0 质押 196,73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281,989,780 25.26 0 未知 未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20,000,000 0.39 20,0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上海跃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86,951 0.17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 7,273,111 0.14 0 0 未知

产管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 6,558,748 0.13 0 0 未知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CHAU WING & KWOK IRENE YUE KIT 4,100,000 0.08 0 未知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156,240 0.06 0 无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2,787,270 0.05 0 0 未知

划-中国建设银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76,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6,740,0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1,281,989,780 境外上市外资股 1,281,989,780

上海跃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86,951 人民币普通股 8,78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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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7,273,111 人民币普通股 7,273,1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 6,558,748 6,558,748

人民币普通股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CHAU WING & KWOK IRENE YUE KIT 4,1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4,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156,240 人民币普通股 3,156,2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2,787,270 人民币普通股 2,787,270

谭卫东 2,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 2,650,000 2,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香港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101,000,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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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应收账款 1,110,769,301.69 851,358,849.42 30.47%

应收利息 137,732,880.12 55,295,452.15 149.09%

应收股利 133,726,476.23 61,226,476.23 118.41%

其他应收款 89,174,592.42 48,949,578.33 82.18%

其他流动资产 3,611,975,145.07 2,559,100,452.85 41.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04,928.00 4,928.00 8116883.12%

短期借款 1,600,361,200.00 305,950,000.00 423.08%

应付票据 63,390,000.00 156,900,000.00 -59.60%

预收款项 22,869,115.77 76,780,913.29 -70.22%

应付职工薪酬 93,795,376.64 137,777,636.28 -31.92%

应付利息 74,045,947.76 47,062,873.80 57.33%

其他流动负债 23,014,857.29 16,651,701.67 38.21%

其他综合收益 -329,970,517.57 -208,549,984.41 58.22%

(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对主要客户的信用销售及NPM离岸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委托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应收利息;

(3)应收股利增加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宣告发放分红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委托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7)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银行承兑到期承付所致;

(9)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预收货款结算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等所致;

(11)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提各项费用所致;

(13)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受汇率变化影响,海外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增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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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736,393,434.70 1,056,936,942.25 -30.33%

财务费用 5,773,336.06 27,644,375.41 -79.12%

资产减值损失 2,044,192.01 32,746,041.17 -93.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857,440.00 -100.00%

营业外收入 10,015,735.07 1,371,766.98 630.13%

所得税费用 33,102,547.08 22,841,227.83 44.92%

少数股东损益 -12,852,963.60 -6,535,388.31 96.67%

(1)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本期低毛利产品销售比重降低所致;

(2)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有期货业务,本年无此项业务;

(5)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 NPM 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一次性确认的影响;

(7)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78,962,309.21 497,770,618.07 -576,732,92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472,189,074.48 202,408,046.89 -1,674,597,121.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205,845,541.43 -61,847,148.06 1,267,692,689.4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上年末票据贴现使本期到期承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大幅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二零一五年一季度本公司生产钼精矿4,340吨(折100%MO),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54,960元/吨;

生产钨精矿2,272吨(100%WO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16,739元/吨(现金生产成本不包括资源

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NPM一季度实现可销售铜金属9,738吨, C1现金成本为

0.69美元/磅,;一季度实现黄金产量9,530盎司。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

司停产检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正式停产,并进行生产工艺系统

实施技改大修至少至2015年5月份;同意报废固定资产净值人民币4906万元;停产期间管理层须对

技改大修方案进行深入分析、详细论证,并完成行业更新调研,尽快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同时

管理层须继续研究推进合作、出售等其他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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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

定,公司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于2014年,本公司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已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后,本公司将于2014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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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承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时间及期限 说明未完 行应说

类 方 内容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型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收购报告 股 鸿商 2014 年 1 月 23 日鸿商集团补充承诺:自收购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自收购完成之日 是 是

书或权益 份 集团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鸿商集团及鸿商香港持有的洛阳钼业的股份, 起十二个月内

变动报告 限 及鸿 也不由洛阳钼业回购该等股份。

书中所作 售 商香

承诺 港

解 于泳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 2014/1/23 否 是

决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

同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

业 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

收购报告

竞 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

书或权益

争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

变动报告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

书中所作

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

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

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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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该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 鸿商 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 2014/1/23 否 是

决 集团 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

同 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

业 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竞 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

争 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收购报告 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书或权益 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变动报告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书中所作 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

承诺 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

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

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解 国宏 国宏集团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2013/11/29 否 是

收购报告

决 集团 业竞争的业务;国宏集团在今后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

书或权益

同 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有实际性竞争或可能有实际性竞争的业务活

变动报告

业 动;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国宏集团不再对洛阳钼业有重大影响为止;

书中所作

竞 国宏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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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于泳 本人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2014/1/23 否 是

决 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

收购报告

关 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书或权益

联 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变动报告

交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

书中所作

易 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保证不会利用

承诺

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洛阳钼业的经营决策来损

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鸿商 鸿商集团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 2014/1/23 否 是

决 集团 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收购报告

关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书或权益

联 定;鸿商集团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变动报告

交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

书中所作

易 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鸿商集团保证

承诺

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洛阳钼业的经营

决策来损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国宏 洛阳钼业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 2013/11/29 否 是

决 集团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国宏集团将与洛阳钼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

收购报告

关 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洛阳钼业

书或权益

联 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在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中,国

变动报告

交 宏集团保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

书中所作

易 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宏集

承诺

团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洛阳钼业承担任

何不正当的义务,不损害洛阳钼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收购报告 其 于泳 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业务独立,保证其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依赖其股东 2014/1/23 否 是

书或权益 他 及其他关联方;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保证其主要资产不存

变动报告 在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用的情形;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人员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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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所作 立,保证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洛阳钼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

承诺 服务协议;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洛阳钼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职务;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财务独立,保证洛阳钼业单独

设立财务机构并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自身

的独立银行账户,不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洛阳钼业

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独立履行缴纳义务;本人不干预洛阳钼业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和独立运用资金;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组织机构独立,保

证洛阳钼业设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与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

其 鸿商 鸿商集团将保证洛阳钼业业务独立,保证其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依赖其 2014/1/23 否 是

他 集团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鸿商集团将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保证其主要

资产不存在与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混用的情形;将保

证洛阳钼业人员独立,保证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洛阳钼业签订

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鸿商集团

收购报告

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洛阳

书或权益

钼业的财务人员不在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变动报告

将保证洛阳钼业财务独立,保证洛阳钼业单独设立财务机构并建立独

书中所作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自身的独立银行账户,不与

承诺

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洛阳钼业独立进

行纳税申报并独立履行缴纳义务;鸿商集团不干预洛阳钼业独立作出

财务决策和独立运用资金;将保证洛阳钼业组织机构独立,保证洛阳

钼业设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与鸿商集

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

收购报告 其 国宏 本公司出具《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2013/11/29 否 是

书或权益 他 集团 承诺函》,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

变动报告 独立和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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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股 洛矿 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自本公司 A 股股 是 是

与首次公

份 集团 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可能出现因本公司并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

开发行相

限 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持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 十六个月内

关的承诺

售 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解 鸿商 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 2011/1/30 否 是

决 集团 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

同 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

业 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竞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

争 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

与首次公 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

开发行相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洛阳钼业进一

关的承诺 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

及参股公司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

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鸿商集团及鸿商控股拥有权益的附

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该承诺被证明是

不真实或未被遵守,鸿商集团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

解 洛矿 洛矿集团及洛矿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 2011/05/18 否 是

与首次公

决 集团 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洛矿集团及洛矿集团

开发行相

同 实际控制的企业均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

关的承诺

业 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如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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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竞 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洛矿集团及洛矿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

争 均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业务产

生竞争,洛矿集团及洛矿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

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该承

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洛矿集团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分 洛阳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 2014/09/19 否 是

红 钼业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相对于

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

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兼顾公司日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3、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则现金分红比例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与首次公

(1)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开发行相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关的承诺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

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包括 30%)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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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上述情形,提出

具体现金分红方案。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

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

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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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朝春

日期 2015 年 4 月 27 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979,558,349.49 9,325,581,044.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99,588,420.34 1,158,139,987.39

应收账款 1,110,769,301.69 851,358,849.42

预付款项 308,040,628.98 272,450,320.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37,732,880.12 55,295,452.15

应收股利 133,726,476.23 61,226,476.23

其他应收款 89,174,592.42 48,949,578.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89,054,918.88 432,754,646.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611,975,145.07 2,559,100,452.85

流动资产合计 15,959,620,713.22 14,764,856,808.83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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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04,928.00 4,928.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27,546,506.49 1,484,565,921.7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775,509,610.23 4,983,502,274.40

在建工程 373,035,171.98 372,524,643.5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存货 287,512,512.41 307,737,812.7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75,331,261.53 3,915,838,078.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1,920,272.94 115,221,782.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9,740,471.15 307,825,177.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15,365,619.43 1,802,798,943.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385,966,354.16 13,290,019,563.08

资产总计 29,345,587,067.38 28,054,876,371.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0,361,200.00 305,9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103,677,550.00 998,690,65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3,390,000.00 156,900,000.00

应付账款 170,671,476.97 192,793,812.46

预收款项 22,869,115.77 76,780,913.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3,795,376.64 137,777,636.28

应交税费 161,272,423.78 207,789,199.47

应付利息 74,045,947.76 47,062,873.80

应付股利 27,885,796.67 27,885,796.67

其他应付款 247,347,770.71 253,313,764.0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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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0,938,206.12 578,277,474.64

其他流动负债 23,014,857.29 16,651,701.67

流动负债合计 4,159,269,721.71 2,999,873,822.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53,840,803.92 4,160,920,000.00

应付债券 5,504,914,641.30 5,438,722,886.2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71,295,799.26 280,949,808.7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160,408.75 29,876,208.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9,854,211,653.23 9,910,468,903.29

负债合计 14,013,481,374.94 12,910,342,725.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15,234,105.00 1,015,234,1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529,866,110.21 9,529,866,110.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29,970,517.57 -208,549,984.41

专项储备 289,027,125.06 271,924,909.24

盈余公积 704,898,171.11 704,898,171.1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624,730,643.78 3,320,200,57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33,785,637.59 14,633,573,882.62

少数股东权益 498,320,054.85 510,959,763.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32,105,692.44 15,144,533,646.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345,587,067.38 28,054,876,371.91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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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33,066,358.62 8,766,902,280.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97,056,210.20 950,664,698.73

应收账款 223,675,127.28 233,071,005.64

预付款项 19,343,691.00 36,974,216.30

应收利息 137,746,456.30 55,295,452.05

应收股利 177,732,560.31 105,232,560.31

其他应收款 1,860,117,774.83 1,454,722,161.09

存货 112,384,574.10 112,884,022.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06,553,536.54 2,553,775,793.88

流动资产合计 15,367,676,289.18 14,269,522,190.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4,928.00 4,928.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850,487,267.30 4,408,443,173.3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14,865,510.59 1,546,205,153.86

在建工程 65,026,286.74 77,474,534.9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2,780,204.56 523,558,406.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9,278,505.93 112,202,119.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182,854.83 117,806,711.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35,951,394.43 1,717,165,520.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87,576,952.38 8,502,860,547.43

资产总计 24,455,253,241.56 22,772,382,738.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0,361,200.00 305,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103,677,550.00 998,690,65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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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9,380,848.31 102,002,561.58

预收款项 1,646,515.85 1,646,515.85

应付职工薪酬 40,187,618.95 70,706,194.54

应交税费 30,637,373.87 25,431,076.58

应付利息 74,850,043.56 54,764,485.8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48,395,091.29 1,456,184,591.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06,673.23 11,947,932.96

其他流动负债 81,227,019.05 76,799,059.54

流动负债合计 4,372,969,934.11 3,104,123,068.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504,914,641.30 5,438,722,886.2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7,570,371.67 47,570,371.67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114,468.75 19,210,865.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71,599,481.72 5,505,504,123.13

负债合计 9,944,569,415.83 8,609,627,191.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15,234,105.00 1,015,234,1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529,866,110.21 9,529,866,110.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88,805,165.98 271,924,909.24

盈余公积 704,898,171.11 704,898,171.11

未分配利润 2,971,880,273.43 2,640,832,25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10,683,825.73 14,162,755,546.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455,253,241.56 22,772,382,738.14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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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84,311,684.33 1,632,541,316.38

其中:营业收入 1,184,311,684.33 1,632,541,316.3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10,525,484.27 1,293,247,048.48

其中:营业成本 736,393,434.70 1,056,936,942.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550,709.69 64,348,297.51

销售费用 22,203,945.98 20,935,861.78

管理费用 76,559,865.83 90,635,530.36

财务费用 5,773,336.06 27,644,375.41

资产减值损失 2,044,192.01 32,746,041.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8,857,440.00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416,886.04 48,556,552.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5,480,584.71 29,227,013.3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9,203,086.10 396,708,260.26

加:营业外收入 10,015,735.07 1,371,766.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9,082.02 36,485.34

减:营业外支出 4,439,165.38 4,454,470.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4,779,655.79 393,625,556.98

减:所得税费用 33,102,547.08 22,841,227.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1,677,108.71 370,784,32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4,530,072.31 377,319,717.46

少数股东损益 -12,852,963.60 -6,535,388.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1,420,533.16 100,443,901.6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21,420,533.16 100,443,9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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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21,420,533.16 100,443,901.6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1,420,533.16 100,443,901.6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0,256,575.55 471,228,23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3,109,539.15 477,763,619.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52,963.60 -6,535,388.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625,223,242.00 699,425,484.20

减:营业成本 324,455,135.65 306,471,899.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628,907.54 60,221,972.0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3,686,256.96 40,638,064.59

财务费用 -27,080,650.19 -10,780,097.38

资产减值损失 20,373.2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2,904,422.95 50,734,232.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9,144,093.94 31,645,706.89

23 / 27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1,438,014.99 353,587,504.04

加:营业外收入 9,944,004.59 496,396.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5,307.73

减:营业外支出 2,328,802.30 4,392,985.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9,053,217.28 349,690,915.23

减:所得税费用 48,005,195.24 53,035,058.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1,048,022.04 296,655,856.7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1,048,022.04 296,655,856.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1,199,883.16 1,809,883,592.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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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16,264.63 7,920,152.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686,475.06 46,533,387.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1,802,622.85 1,864,337,132.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4,648,624.61 885,006,365.0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4,062,487.26 207,133,126.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0,954,973.72 234,836,975.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098,846.47 39,590,046.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0,764,932.06 1,366,566,51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962,309.21 497,770,618.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5,748,404.5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232,655.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0,000.00 52,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633,033,059.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0,219,074.48 117,709,498.87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12,000,000.00 310,490,402.7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5,111.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2,219,074.48 430,625,012.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189,074.48 202,408,046.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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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07,120,572.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950,000.00 363,31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4,070,572.00 383,31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89,540,000.00 356,963,2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788,255.15 38,950,755.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96,775.42 49,247,173.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8,225,030.57 445,161,148.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5,845,541.43 -61,847,148.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16,852.96 5,675,067.6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6,022,695.22 644,006,584.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25,581,044.71 1,804,583,230.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79,558,349.49 2,448,589,814.91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2,027,679.71 882,795,933.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87,726.77 31,991,454.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8,315,406.48 914,787,387.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564,553.17 86,610,274.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2,258,740.79 89,442,033.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550,586.61 204,712,750.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146,621.10 143,368,84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520,501.67 524,133,90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05,095.19 390,653,482.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3,157,974.5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965,5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0,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26 / 27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642,123,474.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1,320,404.90 6,377,778.33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95,400,000.00 310,490,402.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13,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9,233,804.90 316,868,181.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9,203,804.90 325,255,29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69,120,57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950,000.00 363,31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6,070,572.00 363,31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78,870,000.00 356,963,2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742,550.5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96,775.42 49,247,173.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1,509,325.94 406,210,393.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4,561,246.06 -42,896,393.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732.44 27,878.3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3,835,921.59 673,040,261.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66,902,280.21 1,243,720,932.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33,066,358.62 1,916,761,194.27

法定代表人:李朝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伟

4.2 审计报告

若公司季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还应当披

露审计报告正文。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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