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2015-01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
心 1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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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19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
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邵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于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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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
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
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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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49 廊坊发展 2015/5/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
4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峰尚中
心 15 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张春岭
电话:0316-6066958
传真:0316-6069858
邮编:065000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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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邵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海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
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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