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9 1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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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15-00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是公司为关联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勇、程颖、王国铭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

1、2014 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4 年预计金额 2014 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9,000.00 1,533.98

原材料 司及其下属公司

向关联人购买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3,000.00 1,297.78

产品 司及其下属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100.00 127.22

供的劳务 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小计 12,100.00 2,958.98

向关联人销售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1,000.00 67.17

产品、商品 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销售商品小计 1,000.00 67.17

2014 年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831.76 万元,占年度关联采购预算 12,000 万元的 23.60%。报告期内累计接受关联方劳务 127.22 万元,占年度接受劳务预算的 127.22%。报告期内累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67.17 元,占年度关联销售预算1,000 万元的 6.72%。

2、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 年预计金额 2014 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30,000.00 2,831.76

原材料、产品 司及其下属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500.00 127.22

供的劳务 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小计 30,500 2,958.98

向关联人销售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

21,000.00 67.17

产品、商品 司及其下属公司

关联销售商品小计 21,000.00 67.17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5 年日常关联采购预算为 30,500 万元,日常关联销售预算为 21,000 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1,413,234.56 万元,主要经营业务: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纺织产品的制造、销售等。

2014 年底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481,652.20 万元,2014 年 1-12月的营业收入 4,314,294.60 万元,利润总额 76,519.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5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27,811,197 股 A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8%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形成,由于上海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况分析,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5、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以上关联采购业务,是基于专业化合作关系,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为公司业务带来支撑与保障;公司通过关联单位的营销渠道,有助于我司内、外贸经营与市场发展。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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