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原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公司现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为12,809,327,662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0,709,327,66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100,000,000股。
现修改为:公司现股本结构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总数为14,142,660,995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12,042,660,99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100,000,000股。
《公司章程》原第二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9,327,662元。
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42,660,995元。